作者:容和平,山西当代晋商品牌文化研究院名誉院长

近年来,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成为很多地域发展的着力点,我省许多地方都发布了自己所在县区的区域公共品牌,比如山西汾阳·世界清香白酒核心产区、中国醋都·山西清徐老陈醋核心产区等,关于区域公共品牌如何理解定义,山西当代晋商品牌文化研究院名誉院长,山西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容和平作了详尽阐述:

一、什么是区域公共品牌?

区域公共品牌的最早提出者是英国的学者西蒙·安霍特。他提出区域公共品牌是特定区域内的某特色或优势产业集群,经过长期发展、沉淀和成长而形成,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良好声誉和影响力的集体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既包含区域特征、自然人文和产业特色的集群属性,又具有差异性、价值感和符号化的品牌特性。

我国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推进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国家农业部大力支持农产品公共品牌的发展。在我国,区域公共品牌一般是指某一区域内的商品或服务,联合提高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形象和区域公共发展。在国内农产品品牌中,区域公共品牌的创建和发展比较迅速。另外,文旅业和生态业方面,区域公共品牌的发展业也比较显著。

中国农业信息网针对区域品牌也做了相关阐述,农产品区域公共(公用)品牌,是指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

二、为什么农产品要打造有集体公有性质的区域公共(公用)品牌?

首先,这是由农产品的属性(自然禀赋和历史文化)决定的,品种和品质因产地不同而不同。换了产地,农产品的品质与特征就会发生改变,这是与工业品的最大不同,也是做品牌的难度所在。

其次,当优质产品的产地太大,不能归宿一个经营主体时,区域公共品牌应运而生。

三、区域品牌与区域公共品牌的关系是什么?

区域品牌是指特定区域进行品牌化后在目标受众心智中建立起来的品牌——Place Brand,是相对于产品品牌、企业(公司)品牌、个人品牌而言的新类型品牌。(城市品牌可归为区域品牌,也包括县区域。)

区域品牌相对区域公共品牌来讲有几个特点,首先是区域品牌标识的对象是整个区域,是区域作为整体品牌化的结果;其次区域品牌是不能许可的,是独家专有的品牌,不能也不可能让其它(竞争性)地区使用的独占品牌,具有强烈的空间和地理依赖性;再有就是区域品牌的目标,是建立独特的区域识别和形象,吸引各种资源的区域集聚,形成集聚强势区域,从而促进区域持续发展,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官——民——客的三位一体建设模式)

而区域公共(公用)品牌,它是一个共用的品牌,有N个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品牌,具有共享性——“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区域公共(公用)品牌它本质上是产品的品牌,通常有一个注册商标。而区域公共品牌的对象,一定是一个具体的,在《商标法》规定的45大类内的某个产品,绝对不是整个的和特定的“区域”。区域品牌卖点是区域资源,目标是集聚资源。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目标是产品的销售目标。于此同时,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最根本基础是区域独特的资源。决定产品特色和质量的是地理因素和人文资源要输——“地理依赖性品牌(place—based brand)”。建设的核心是保护、完善和改良区域空间环境,弘扬独特的人文精神。

山西当代晋商品牌文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