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征信报告应用场景日趋丰富,市民对征信报告的关注热度逐渐提高。但与此同时,一些市民也收到如“征信修复”“征信铲单“等信息。那么,到底能否通过花钱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对此,阳江银行机构专门介绍了其中存在的几个认识误区。
误区一:认为有偿(代理)“征信修复”是合法的
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有关人员表示,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市场上所有关于有偿(代理)“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宣传都是虚假的、非法的。
常见的套路,如假冒权威专家、专业律师,自创“征信修复”名目;有的诱导信息主体委托其“代理征信维权”,要求信息主体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重要敏感个人信息,并支付高额服务费;有的教唆个人用“非恶意逾期”等理由无理投诉,甚至伪造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进行恶意投诉等。
误区二:认为有偿“征信修复”等同于“征信异议”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
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不收取任何费用。
征信异议本质上是一种“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与有偿(代理)“征信修复”有本质区别,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消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
对信息主体而言,坚决不要相信有偿(代理)“征信修复”,如果对信用记录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提出。
同时,应合理负债,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还款,避免出现逾期。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不要把身份信息随意提供给他人,如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的情况,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文春梅
【通讯员】周金兰
【作者】 文春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