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鼓励汽车消费的十条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精神,进一步深化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产业协作“东风县”,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政策落实落细,提升房县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进一步鼓励汽车消费十条意见(以下简称“车十条”)。

“车十条”惠民政策鼓励对象为持有房县籍身份证或房县社保凭证,在房县销售网点购置东风旗下汽车(含农用机械),并在房县缴税上牌,3年内不得过户的购车者。个人限购1台,企业购买2台(含2台)以上的购车者,购车需产业协作“东风县”建设办公室审批。

第一条 实行政府补贴。

凭车主身份证和上牌手续给予购车补贴。补贴标准为:按销售发票价格的10%补贴;补贴上限为2万元。东风品牌新能源汽车和产地在湖北的汽车补贴不足1万元的补足1万元;东风农业机械价格不足5万元的按20%予以补贴,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按10%补贴,补贴不足1万元的补足1万元,补贴上限为2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和东风农业机械可享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

第二条 享受东风优惠。

新购车辆享受3000元现金或精美礼包;在东风公司授权经销商置换旧车并购买东风燃油新车,凭本人名下二手车过户发票等凭证享受东风专项最高15000元的置换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公告为准。

第三条 赠送车辆保险。

在县内经销商购买东风系列汽车的,每台赠送2次交强险,统一在授权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手续。

第四条 实行贷款贴息。

县政府和东风公司给予金融贴息支持,最低可享受0息购车。对不能享受0息的车型,在县内合作金融机构分期贷款的,首付降至20%,月利率0.3%,县财政贴息1年,最高贴息5000元。

第五条 助力乡村振兴。

为实现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优势和力量,助推驻村工作队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日常交通难的问题,由县交投公司统一购买东风新能源汽车,租赁给驻村工作队使用。

第六条 享受工会补贴。

房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会员购车,享受2000元工会补贴。

第七条 配套充电设施。

供电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百户以上小区、主城区、各乡镇集镇充电桩(站)全覆盖。

第八条 创优服务环境。

新车购置和上牌享受专设窗口服务,只缴纳法定税费,免收附加费用,免费安装ETC。

第九条 优化售后服务。

规范东风汽车授权销售网点售后服务,新车在享受厂家免费保养的基础上,再赠送2次基础保养服务。

第十条 优先政府采购。

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东风公司生产的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载货汽车、新能源汽车。

本意见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前购车按原政策执行),为期1年。本意见授权产业协作“东风县”(房县)建设办公室解释。

房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来源:秦楚网

责编: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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