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 记者 苏定伟
3月12日,四川西充县纪委监委发布典型案例,通报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3名共产党员因酒驾醉驾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2021年,在西充全县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不收敛、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这不仅折射出个别党员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等问题,而且反映出个别地方和单位工作浮皮潦草、干部管理不力等问题。对此,西充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启动责任倒查。今后凡是出现此类案件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铁的纪律巩固和维护好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庞某林,西充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原聘用人员。2021年5月12日中午,庞某林在家中吃饭饮酒后驾车外出,行驶至孝廉路时被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7月,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李某平,西充县祥龙乡板凳龙社区居民。2021年1月10日上午,李某平在家中饮酒后,无证驾车到祥龙乡场镇喝茶、饮酒。当日16时许,李某平驾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擦挂碰撞,后被民警查获。2021年11月,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李某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蒲某庆,西充县南台街道建设路社区居民2021年6月5日晚,蒲某庆和朋友聚会时饮酒。次日凌晨3时许,蒲某庆驾车撞上车辆收费系统识别器,后被民警查获。2021年11月,西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蒲某庆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蒲某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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