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部韩剧很火——《少年法庭》,直击的就是“少年犯罪”这个最敏感的社会问题。
片中,那些顶着“未成年人”名号的“少年们”,奸淫杀虐,无恶不作,让人心寒。
法律对未成年人格外宽容,所以犯了罪之后,他们都带着一种侥幸:杀人也不用坐牢。
这就是某些少年犯的真实想法,让人很震惊。
以前我们总强调,要对未成年人加强法制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以减少犯罪的可能性,但现在看来,现实似乎并非如此。
正因为他们知法、懂法,才学会了去钻漏洞。我们对少年犯恨得牙痒痒,法律却拿他们没办法。
远了不说,我国就曾发生过一起残忍的“少女杀父弑母案”,放在现在来看,简直可以说是“毁三观”。
2009年9月13日,广东省中山沙溪镇云汉村,一栋公寓楼发生一阵骚乱。该楼的住户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租户们向房东反映,8楼有一股奇怪的浓烈的臭味。
房东赶到后在整栋大楼里仔仔细细地寻找,最终透过803号房卫生间的窗口,看到里面有血迹。
开锁后发现,房子里有一名少女,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内裤,上身赤裸,披着一床带血迹的被子。
臭味的来源,就是厨房地板上的一大堆黑色塑料袋。房东见状后立即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那堆塑料袋一共42个,里面全是腐烂的人体组织。
死者正是该单元的租户齐运喜和李会香夫妇,而房间里发现的少女齐萍萍,正是他们的女儿。
毫无疑问,这对夫妇的死,跟齐萍萍脱不了干系。
实事上,她杀父、弑母、放血、碎尸、烹尸,并与42袋尸块同处一室4天!
她究竟跟父母有什么深仇大恨?
还真没有!
齐萍萍1991年2月15日出生于河南,6岁左右跟着务工的父母一起到中山市。
父亲是一名货车司机,母亲是家庭主妇,靠父亲开车拉货养活全家。
齐萍萍是个独生女,父母很疼爱她。据邻居反映,母女的感情很好,常看见她们一起逛街购物。
大家对这个女孩的印象也很好,乖巧懂事,文静内向,很有礼貌。
这一家三口本来是过得很幸福的,但是2007年,父亲得了脑血栓,无法再跑运输挣钱,一家人的生活发生了剧变。
齐萍萍曾开过一家网店卖服装,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挣三四千,但是面对房子的租金,一家人的生活费,父亲的医药费,简直是杯水车薪。
父亲自从生病后就变得很消极,觉得自己成了废人,经常在妻子和女儿面前抱怨活着没意思。久而久之,一家人开始互相怨怼,争吵不断。
这种环境让齐萍萍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而网店的生意也一落千丈,后来干脆就关了。齐萍萍从此每天待在家里上网、聊天、打游戏、追星。
2009年9月13日,父母又闹离婚大吵了一架,齐萍萍不但没有劝阻,反而先后将父母给杀了。
光是将母亲窒息杀害,她就用了半小时,父亲因为卧床无法行动,眼睁睁看着妻子被女儿杀死。他劝女儿去自首,不料自己也被杀了。
将父母都杀死之后,她上网查找了处理尸体的方法,然后开始给尸体放血,用刀肢解。
先是用家里的刀具切割,但是没多久刀就钝了。她当晚就连续几次到超市买了剪刀、锤子等工具和几十个袋子,将父母全部肢解后,分装进42个袋子里。
我也记不清磨坏了几把刀。
因为天气炎热,没多久尸块就开始发臭。她又在网上看见说把尸体煮熟就不会臭了,于是开始烹尸,但没什么用。
发现还是很臭,就不再煮了。
警方从现场搬出物证
接下来她放弃挣扎,任由家里尸块遍地,臭气冲天。一个人关在房间上网、睡觉,房东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呼呼大睡。
为什么杀害父母?
她第一次供述:
因为父亲患病,母亲没工作,家庭贫困,父母经常争吵,说要全家一起服毒去死。所以杀死父母是为了成全他们,让他们获得解脱,然后自己打算自杀。
可是到了正式庭审,她却当场翻供,说是父母相约自杀,吃下了安眠药,她看到父母服药后痛苦挣扎,所以帮助他们解脱。
两次口供的区别,就在于第一次她是蓄意谋杀,而第二次她转而强调自己不是故意杀人,而是父母先自杀,她“帮忙”解脱。
然而,法医对尸体进行检测后,并未发现有安眠药的成分,所以服药自杀这一点与事实不符。
检察官问:为什么要改口供?
她回答:原本一心求死,所以把一切严重的罪行都往自己身上揽,但是后来冷静下来又想活了。
为什么不当场自杀?
她找了个很奇怪的理由:答应了一个网友要寄送中秋节月饼!
原本按照身份证上的年龄,她已满18岁,但为了逃脱死刑,她声称自己未成年。理由是“母亲为了让我早点上学,故意将年龄报大了1岁”。
她到底有没有满18岁,除了父母,最清楚的就是家里的亲戚。
然而,等其他亲属被传唤上来之后,却爆出一个惊天大秘密。
据亲属证实,齐萍萍的年龄确已满18岁,但她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
据她的小姨证实,姐姐李会香无法生育,就抱养了她同事的一个女儿,齐萍萍被抱养时才出生3天。
夫妇俩一直将这个女儿视如己出,从来不曾亏待她。这一点是她亲口承认的。
接下来,就是刷新三观的情节。
获得法警的允许后,齐萍萍和小姨、舅舅和大伯进行了谈话。
一见亲人,她就开始嚎啕大哭。
小姨,我错了,我不想死。
几个亲属衡量之后,向法院提交了5封求情信,表示希望轻判齐萍萍,留下她的性命。
大伯认为,如果将她判死刑,就是灭门之灾,他们无法接受。
大娘则请求从轻判处,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
而小姨则是鼓励她好好活下去。
一对善良的夫妇被残忍杀害,法律想要为他们讨回公道,可他们的亲人却为了解救凶手,集体上演一场苦情大度的谅解戏码。
这是什么魔幻现实!
更魔幻的是最终的判决。
法官认为,她的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她的人身威胁性不是极大,她的心智发育不够健全,加上受害者家属求情,所以齐萍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大家都知道,死缓,缓着缓着就不用死了。
虽然齐萍萍已成年,但这个案子似乎就是按未成年人的标准去判的。
她懂得冷静地在网上查找杀人分尸的方法,当庭翻供为自己脱罪,否认自己成年,还向亲属卖惨搏同情。
为了活命,她深思熟虑,充满心机,哪一点是心智不全不懂法的样子?
法律的威信和正义,在这个案子里一败涂地。
可怕的是,这样的案子肯定不是唯一。
当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件不断被报道出来时,我们除了苍白地高喊“他还是个孩子,不要放过他”,还能做什么?
就算把他们抓起来,甚至枪毙,也阻挡不了一个又一个的“后来者”。
波叔很认同罗翔教授的观点:
对于青少年根本没有必要去普法,主要是要进行道德教育。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当你对青少年说,不满14岁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时候,无异于告诉他们14岁前杀人放火不用偿命。他们懂得的法律知识越多越全面,就越容易去规避和钻空子。
在法制教育之前,更重要的是道德教育。
一个遵守道德规范的人,不可能会去犯罪。但是遵守法律的人却有可能犯罪,因为他有可能发现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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