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来院人员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从3月15日起本院诉讼、执行和来访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01

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须尽量不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项,应当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原微信小程序:中国移动微法院)、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微解纷、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江苏省泗阳县北京中路12号泗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223700)。

02

如需现场办理相关事项,请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0527-85279083)、执行接待中心(0527-85279110)、信访接待中心(0527-85279078),开发区人民法庭(0527-85279802)、王集人民法庭(0527-85279702)、新袁人民法庭(0527-85279605)电话预约联系。

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来访人员数量,合理安排现场接待,来访人员应予配合。

03

已预约或来我院办理诉讼事项及其他事项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遵守如下规定:

1

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

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

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4

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5

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我院区域。

04

中高风险地区及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诉讼事项一律采取线上方式办理。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4日

END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