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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鹿角巷耗费一个亿打假的事件闹得轰轰烈烈。说起鹿角巷,大家可能都不陌生,但你喝的是真的鹿角巷,还是假冒的鹿角巷呢?

据调查得知,鹿角巷最夸张的时候,全国只有114家店,但是假店却高达7000多家。大部分的假店和鹿角巷的门店外观、杯子外观等都足以做到以假乱真。面对假店横生的情况,鹿角巷也苦不堪言,据其而言,正版鹿角巷仅花费在打假上的成本就高达一亿元。

那常见的侵犯注册商标的情形有哪些?侵权人需要承担何种责任?今日大方就带企业主们来探讨一下!

01、常见侵犯注册商标的情形

(一)恶意抢注注册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是指商标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明知已有在先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存在,或具有某种不良动机而注册申请商标的行为。

以2016年优衣库商标案件为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原告获取商标之后的商标使用情况、商标申请数量以及转让商标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认定原告属于恶意注册商标情形。2018年,原告所持有的优衣库商标被宣告无效,也标志着“优衣库”系列案件的结束。

恶意抢注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商标注册制度、挤占有限的商标资源,并且对正版商家而言也增添了较大的麻烦。为此,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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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冒注册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除鹿角巷外,假冒注册商标的事件层出不穷,在2021年5月26日,扬州广陵警方成功侦破“5·26”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现场查扣假冒知名品牌手机电池12万余件,涉案金额超3亿元。

02、侵犯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可能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侵犯注册商标,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对商标注册人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

我国《商标法》第60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侵犯注册商标行为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若是侵权人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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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责任

针对侵犯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也予以了规制。 《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他人已经申请的注册商标属于他人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

03、实务建议

随着市场主体对商标需求量增加,为了进一步保障正版商家对商标享有的权益,大方提出以下实务建议:

1.商标申请人在使用商标前,第一时间进行商标注册。如果该商标被人恶意抢先注册,如果商标处在初审公告期3个月之内,商标申请人可向商标局直接提出异议;如果抢注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3年且未被使用,可搜集相关证据后向商标局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

2.商标注册人如果发现自己注册的商标被人假冒,则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下架相关假冒商品;商标注册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此外,商标注册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