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雄体育vspn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
电竞运营商英雄体育VSPN于1月31日正式向港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拟主板挂牌上市,美银、中金和瑞信担任联席保荐人。
英雄体育VSPN由应书岭、滕林季、唐丹妮、吴晟、郑夺、张永康等人联合创办,其主要通过为包括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等29款知名竞技游戏的官方、职业赛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业务已覆盖从赛事组织,到赛事内容生产制作,以及商业化衍生通道等等多方面,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完成电竞全生态链业务布局的企业。
英雄体育VSPN成立于2016年,以电竞赛事和泛娱乐内容制作运营为核心,提供电竞商业化、电竞电视、VSPN+等综合服务,致力于构建全球可持续发展电竞生态圈,为全球电竞爱好者提供全新电竞文化体验和生活方式。
英雄体育VSPN核心团队主导并成功承办或举办了雅加达亚运会、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穿越火线、PUBG、英雄联盟、QQ飞车手游、PUBGMOBILE、炉石传说、皇室战争、球球大作战、FIFA Online 3、DNF等知名竞技游戏的一系列官方、顶级、职业赛事,包括KPL、PEL、PCL、LPL、CFPL、CFML、QQ飞车手游S联赛、CRL、BPL、FSL等。
同时,英雄体育VSPN以全案营销策略整合了KPL、PEL、CDM、QQ飞车手游S联赛等知名电竞项目,服务了vivo、OPPO、京东、麦当劳、交通银行信用卡、宝马、中国联通等多个品牌,帮助品牌方最大化利用电竞的价值,实现品效合一的商业目标。
针对版权平台,英雄体育VSPN提供的高价值内容产品,并配合优质的版权运营解决方案,显著拉动了平台用户的活跃度和相关用户付费以及广告收入的增长。除了线上版权分发平台外,英雄体育VSPN还覆盖了IPTV、OTT、有线网络、数字频道、地方台约数十个电视媒体平台,打造电竞大屏生态。
围绕未来电竞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和场景,为用户、品牌、行业、城市,创造极致、前端、丰富多维的电竞生态,向全球输出中国电竞标准和文化。
二、英雄体育vspn的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
于2022年1月21日,应书岭、D&D及Prime Circle Limited(Prime Circle )订立一致行动协议,据此各方同意:
1、D&D及Prime Circle及其各自的本公司董事(如适用)(一致行动股东)须与应书岭(及其所控制的实体)一致行动。如需就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决议案投票表决,一致行动股东须与应书岭(及其所控制的实体)及董事(如适用)相同方式表决
2、若应书岭(及其所控制的实体)及董事(如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上提呈决议案,一致行动股东须以与应书岭(及其所控制的实体)及董事(如适用)相同方式表决。
3、只要D&D及Prime Circle仍为本公司股东,D&D及Prime Circle不得委任任何第三方管理其股份,不得对其股份增设任何形式的产权负担,不得采取任何可能规避一致行动安排的行动。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确认D&D及Prime Circle自成为本公司股东的时间起与应书岭一致行动。
三、一致行动协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
一致行动协议系各方就特定事项承诺作出一致意思表示的协议,是公司股东为增强控制权、话语权,巩固在公司决策中影响力的常见操作。实践中,一致行动协议是否能够起到约束的规制效果,如果违背会有何种纠正性措施,守约方法益是否会受到弥补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也没有确定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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