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46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3例;本土病例2388例:

江苏4+47

3月17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常州市2例,连云港市1例,宿迁市1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7例(南京市8例,常州市22例,苏州市2例,连云港市14例,镇江市1例,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盐城发布通告

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盐城市疫情防控

2022年第1号通告

3月17日,盐城市在G15高速东台南沈灶出入口查验点对来盐返盐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开展流调溯源、场所封控、人员转运、场所消毒等工作。

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基本情况:3月17日上午6时54分在东台南沈灶出入口下高速,上午7时在东台南沈灶交通查验点核酸采样,12时45分结果异常,18时40分复核为阳性,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截至17日24时,已初步排查在盐密接21人、次密接75人,均落实集中隔离且采样检测,已出核酸检测结果14人,均为阴性。其他风险人群正在排查管控中,后续情况指挥部将及时通报。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盐,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盐城市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号通告

2022年3月17日,我市在外省返盐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市、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该人员系外省返盐人,其在我市活动区域和场所情况如下:

亭湖区

3月13日:华建物流园、华建物流园门口沙县小吃、泰特创业园南侧苏缘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市二院。

3月17日:华建物流园、白马车站对面福富源自助快餐、华建物流园里密晓峰超市。

盐都区

3月13日:冈中华森机械、盐龙204国道路边摊。

3月17日:蓝海物流园、上海菲林格尔公司木地板仓库。

东台市

3月14日:梁垛镇临塔工业园附近小停车场。

3月17日:南沈灶高速口。

大丰区

3月17日:刘庄镇工业园德生物流门市、刘高线国道路口。

滨海县

3月10日:五汛镇汛西工业园区“盐城宝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蔡桥镇“联立包装材料科技滨海有限公司”、蔡桥镇“滨桥饭店”。

宿 迁

宿迁发布

关于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的情况通告(第16号)

关于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告(第16号)

3月1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

确诊病例3,女,48岁,系我市此前公布的确诊病例1的家人,3月11日集中隔离管控,3月16日19时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3月17日14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截至3月17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9号通告

3月17日0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其中1例为外省市返苏州人员,1例为上海钱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的密接。

3月10日至17日,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5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4号通告要求,如发现与公布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及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明确之前,居家等待,不随意流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详情及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34

系外省市返苏州人员,居住在吴江区七都镇丰田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35

系无症状感染者13的密接,居住在苏州工业园区都市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根据初步流调,3月17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月11日以来涉及区域和场所的情况如下:

3月11日

苏州工业园区:印象城永辉超市、绝味鸭脖、都可奶茶店

3月12日

姑苏区:茶百道(观前街店)、状元蹄大面筋、风云再起(观前店)

连云港

连云港市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第23号通告

3月17日0-24时,我市海州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新增本土出院病例18例,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

截至目前,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4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3例。累计本土出院病例26例,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新冠疫苗还要种。

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本土确诊病例详情及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144(海州区)

社区筛查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轻型)。

以上新增确诊病例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详情及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00(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1(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2(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3(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4(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5(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6(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7(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8(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9(海州区)

社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10(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11(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12(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13(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暂停线下祭扫

关于清明祭扫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第9号)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清明祭扫关系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和谐。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现就清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除骨灰安放需要外,全市关闭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场所,暂停开展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二、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一次集体代为祭扫活动。

三、推荐广大市民通过“淮安云祭祀”平台进行网上祭扫(操作指南见附件1)。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工作人员代为祭扫等安全多元的祭扫服务。

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网上祭扫操作指南

2.全市经营性公墓和殡葬管理单位咨询电话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新版新冠诊疗方案有哪些调整?一图看懂

紧急提醒

戴口罩!戴口罩!戴口罩!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戴口罩!官方紧急提醒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

我们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

防疫措施千万条

佩戴口罩第一条!

 紧急!新增2388例!盐城和宿迁各1例,轨迹公布!淮安清明祭扫线下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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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疫情防控期间

出门不戴口罩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案是:需要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不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口罩戴和不戴还真是不一样

一张图让您看懂

戴口罩有多重要!

明天就是周末了

请一定不要心存侥幸

听专家的话,遵守防疫规定

疫情期间一定

少出门、不串门、不集聚!

出入公共场所必须

佩戴口罩!

佩戴口罩!

佩戴口罩!

小编起早贪黑、不眠不休

只为盯紧最新消息

求亲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