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启动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坚决制止和查处

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即日起在全市启动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问题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收费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检查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此次行动还将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邢台市市场监管、发改、教育部门将联合抽查部分学校,并对辖区内高校、市属中学和跨区域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收费标准

河北省也出台了明确规定

补习高收费,将成为历史!

今年起,邢台全面执行

学科类校外培训

收费标准

线下校外培训每人每课时

基准收费标准不超40元

培训课时费以标准课程时长为单位核定。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设区市市区

10人以下班基准标准为40元/课时·人

10-35人班基准标准为30元/课时·人

35人以上班基准标准为25元/课时·人

设区市市区以外

10人以下班基准标准为28元/课时·人

10-35人班基准标准为22元/课时·人

35人以上班基准标准为15元/课时·人

上浮最高10%,下浮不限。

培训费按标准课时计收,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

除了资金监管

对办学违规行为也将全部禁止

邢台义务教育阶段

校外培训机构

这些办学行为全部叫停!

《负面清单》包括25个“不得”和20个“严禁”,对违反“二十五不得,二十严禁”的行为和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及时列入当地培训机构“黑名单”!

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

办学资质

1.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学科类培训。

2.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培训。

3.严禁未经批准变更培训地址和场所。

4.严禁未经批准设立培训机构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5.严禁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

培训时间

6.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7.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8.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培训对象

9.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10.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教师聘用

11.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或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12.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13.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培训内容

14.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15.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16.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17.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18.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19.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20.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21.严禁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2.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培训收费

23.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24.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25.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26.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27.严禁诱导中小学生家长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

28.发票内容不得填开与实际培训不符的内容。

29.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

30.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31.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员索票。

资金管理

32.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

33.严禁资本化运作。

34.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或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35.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广告宣传

36.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37.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38.不得在公共场所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其他要求

39.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

40.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41.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42.严禁侮辱体罚学生。

43.严禁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44.严禁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5.严禁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