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彭清华在主持召开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要深入认真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委部署要求,以深化党委依法执政、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为主线,把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一体建设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随着“八五”普法进程的展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颁布,我国的法制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征程。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省”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各地方的积极实践,各地政府必须严格落实,大力发展。对于四川,法治是一切活动之根本,只有抓牢法治建设,才能建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稳定有序地推进川内各项政治、经济、民生事业的持续发展。
落实普法工作,打好法治基础。“守法用法”先要“知法”,彭清华指出,坚持全民普法是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各社区基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工作者应积极、持续地进行法治推广工作,上至期颐,下及孩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使法治思想渗透至每一位百姓,覆盖至每一个角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各基层工作人员不断的法治宣传活动发挥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挥环境熏陶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法治工作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能够做到“知法守法,遇事找法”。
严格依法执法,扫除不良风气。相关部门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拒绝“关系户”,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对其进行惩戒,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只有做到严格执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其行为约束功能,减少社会不良行为的发生,保证良好的社会竞争秩序,避免大量伤害事件的发生;拒绝诱惑,公正执法,是每一位执法人所必须坚守的信念,也是保障相关部门在人民群众之间的公信力的重要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要做好“依法治省”工作,各党组织应合理部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工作,担负起工作领导人的责任,统筹协调本地区力量与资源,合理分配,确保所属范围内各部分区域法制工作的稳定、平衡发展。各领导部门应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采用多种措施保证薄弱、偏远、艰苦地区法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省是顺利实施省内各项政策,维持人民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一切工作有序展开的根本,要想顺利实现“八五”普法规划,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