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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士钧又不知跑到哪里去野了,我望着空荡荡的房子,心里一横,换上一件迷你裙,化了个浓妆来到市郊的一家夜店。
32岁的我,胸前旖旎,坐在那里,也是一抹春色。
喝到第六杯的时候,我脑袋有点晕了,突然被人夺去了手里的酒杯。我抬起醉醺醺的眼皮,看见一个男人站在我面前。
男人面庞清秀,眼神清澈,玉树临风。我心里一惊,嘿嘿笑了:“是你啊。”
我想夺路而逃,却被他一把拽住手臂。
清冷长街,夜风有点凉,我的胃里一阵天翻地覆地般地汹涌,扶住一棵树就哇哇吐起来。他细心地擦拭嘴角,轻声埋怨我不该喝那么多酒。
他浑身似乎散发着一股魔力,鬼使神差地,我一头扑进他的怀里,歇斯底里哭起来。
他或许不知,我哭的不是老公乔世钧的厌弃,而是上帝太可恶,偏偏让我遇见这辈子最不想遇见的人。
这个人就是此刻站在我身边的,沈慕年。
我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那年我23岁,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老家的一所中学教英语,沈慕年是我的学生。
他极不安分,在我的课堂上惹是生非,拽前排女生的头发,公然嘲笑我的文胸带子露了出来,他还在黑板上画我的画像,乳.房故意画得很大,引起哄堂大笑。
我气急败坏地在走廊里追赶他,沈慕年回头一笑,他的笑痞痞的,让我的心刹那之间软成了一汪春水。
我站在斑驳的阳光里,看着穿白衬衣,桀骜不驯的沈慕年吹着口哨扬长而去,心里一阵恍惚。
我很头疼沈慕年,却又有点莫名其妙地享受被他气的那种感觉。
下半学期,我当上班主任,某天带全班去搞实践活动时,被活动方的主管告知出纳柜台上的一万元不翼而飞。
我当时就懵了。
还能是谁干的?我把沈慕年叫来问他,他却死不承认。我苦口婆心地劝他把钱交出来,我可以和活动方好言几句,让他们不再追究。
没想到沈慕年瞪着我,狠狠地甩开我的手,一口咬定他没拿。
后来,公安局介入了,沈慕年终于肯承认,钱是他拿的,但那些钱已被一帮狐朋狗友胡吃海喝掉,他没钱还。
警方要带走沈慕年,我苦苦哀求,并连夜找了好几个朋友借到一万元把那个窟窿补上,对方也说算了,这事才不了了之。
沈慕年被学校开除前的那个夜晚,我记忆尤为深刻,那晚沈慕年敲开我在学校的宿舍门时,我只穿了一件半透明的紫色蕾丝睡衣。
他用一种若有所思的眼神看着我,突然蹦出一句:“陈颖,我喜欢你,为了你我做什么都行。”
他没叫我陈老师,而是叫我陈颖,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一团火,热烈得仿佛能灼伤我。
在我逼仄的单人床上,我和沈慕年拥有了彼此,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我只记得,那晚窗外的月色像水一样洒进来,照在沈慕年年轻的身体上,很美好。
就这样,我和沈慕年悄悄在一起了。
没想到纸终究包不住火,当我们又一次在一起的时候,被学校的一个临时工偷窥了。
一夜之间,我勾引学生的恶名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学校自然是呆不下去了,校方说,不能让品德败坏的老师带坏学生。
离开三尺讲台,我觉得自己一下子空了。
我再也看不见沈慕年那痞痞的笑,再也不用晚上熬着灯油备课,改作业,每月固定的工资也没了,原本拮据的生活立马捉襟见肘。
可是再节俭,总要生活。我和父亲不能不吃饭,病榻上的母亲不能不吃药。所以,我开始琢磨生路。
恰好遇到发小燕子,燕子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听我发完牢骚,神秘地说,“跟我一起干,来钱快。”
那晚,我穿上吊带小短裙,擦上燕子的口红,嘟着嫣红无比的性感嘴唇跟着燕子去了夜店。去了才知道,夜店里没有淑女,没有矜持,有的只是赤裸裸的欲.望,露着白花花的胸脯,到处勾引男人的妖冶女人。
老板把我带进他的办公室,陷在深深的大班椅里吐出一个字,脱。
想起病榻上的母亲,我心一横,一把扯下吊带裙……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张脸,是沈慕年,沈慕年朝我笑,那么痞,我就扑哧笑出了声,泪水同时流了下来。
我自若无人地唱歌:我爱上一道疤痕,我爱上一盏灯,我爱倾听转动的秒针,不爱其他传闻……
老板很满意,说:“留下,好好干。”
我躲在夜店逼仄的洗手间里,看着镜子里的女人,宛若一棵春天的花树,性感,迷人,芬芳四溢,只是眼角不知何时已经爬上细纹。
我的泪水哗哗哗流下来,把脸上涂抹的脂粉冲出两条浅浅的沟壑。
我怎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我讨厌的样子?生活太苦了,钱,让我失去了尊严。
我觉得自己俨然行尸走肉,只要给钱,那些男人就可以对我吆五喝六,有时候,他们甚至把钱塞到我的文胸里,有时候把钱扔在地上,让我去捡。
我在一片哈哈大笑中淡定地捡起那些钱,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却哭得像狗一样。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母亲撒手人寰,父亲郁郁不欢,病倒了。
母亲出殡的那天,我想,再这样活下去,生不如死。于是我把父亲交代给住在村里的堂弟,每月承诺固定给他两千元,我离开家乡,来到了深圳。
我用自己在夜店赚来的钱去念了成人自考,毕业后,夹着一沓厚厚的简历到处碰壁,终于,我被一家私企录用了。摇身一变成了小白领,别提我心里那个得意劲。
刚到公司,我干的活都是没技术含量的,同事们谁都可以指使我干这干那,我向来能忍,觉得一个新人,就是要心胸宽广才行。
那天,主管不分青红皂白把一杯咖啡泼在我头上,原因只是我买错了咖啡,她要拿铁,而我买成了卡布奇诺。
“能干什么?就你这样的人还想在公司混?信不信我把你开了?”主管涂着猩红色唇膏的嘴巴一开一合,极尽所能羞辱我。
这时,乔世钧走了过来,轻描淡写地告诉主管,让我去人事处一趟。
主管的嘴巴惊讶得半天没合拢。我迅速去了人事处,被通知任职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就是乔世钧,一个大我十五岁的男人。
乔世钧是个离异钻石老男人,名下拥有三家公司,住的是别墅,开的是路虎。
我看他的时候,是以仰望的姿势。我努力工作,拼命加班,乔世钧对我拼命三郎的工作干劲赞赏有加。
终于有一天,乔世钧又吹了一个女人,他喝大了,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接他。我把他送回他的别墅,说:“乔总,要是没什么事情我就走了,您好好休息。”
乔世钧跌跌撞撞地走到我身边,突然捧着我的脸哭得稀里哗啦,他说:“陈颖我爱你,和我在一起吧,我会让你过上最舒心的日子。”
说实话,那一刻我是犹豫的,可我也明白,社会很残忍,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要在这座寸土寸金的大城市混得漂亮,只靠自己当总经理助理远远不够,即使没有我,乔世钧也会有别的女人。
他伸出手抱我的时候,我没有推开他。就像童话中的灰姑娘,我终于捡到了自己的水晶鞋。我心怀忐忑地回抱乔世钧虽年届不惑却成熟有力的身体说:“我答应你。”
当乔世钧势如破竹地出现在我的白天我的黑夜时,我发誓将自己的过去通通忘掉,忘得一干二净。
我爱上了乔世钧,在我心里,那些乳臭未干的男人根本不值得托付终身,我打心眼里喜欢老成的男人,说我是大叔控也无可厚非。
乔世钧娶了我,给了我优渥的生活,我再也不用朝九晚五,没日没夜地加班,乔世钧疼我,让我就在家里做做家务,闲了打打麻将,逛街血拼。
对于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来说,乔世钧的确很有力度。每次结束后他都摸着我的肚子说:“赶快给我生个儿子。”
乔世钧如此渴求一个孩子,说明他真的是爱我,有孩子维系的家庭才是真正的稳固。我再无所求,愿意就这样守着乔世钧过一辈子。
现在沈慕年的出现似一枚重磅炸弹,将我原本平静的心湖炸得狼烟四起。我的人生已经彻底洗牌,现在的我是乔世钧的太太,怎么能允许污点见证人沈慕年的存在呢。
我的酒醒了大半,心惊胆战地问沈慕年:“你是来这里出差的?路过!”
沈慕年掸掉长长一截烟灰,说“我刚从里面出来。”见我诧异,他又补充道:“放心,不是杀人放火,盗窃而已。”
看来,他这些年还是没干好事。我无暇多问,急着想溜,一个释放的犯人,什么事做不出来?我真的害怕沈慕年会黏上自己。而沈慕年仿佛洞悉了我的心思,坦诚道:“你放一百八十个心,你那些事,我绝不会说出去。”
那些不堪的过往像一列泛着陈旧气味的绿皮火车,轰隆隆地朝我碾了过来。
过去属于死神,未来也好像不属于我自己。
无论乔世钧如何辛勤地播种,我的肚子死活没有怀孕的迹象。三个月前,乔世钧开始公然找女人,那些女人丰乳肥臀,一看就很能生的样子。关键是,他找女人的事儿,对我毫不避讳。
我跟乔世钧吵,他不看我的脸,而是盯着我的肚子叹口气说:“要是你能给我生个一儿半女的,我能出去瞎混?我都是被你逼的!臭婆娘!”
遇到沈慕年这天,乔世钧提出离婚已经三个月了,我死活不离,因为我不想失去眼前的一切,我宁愿在家里受非人的辱骂,也要守住乔太太这个名号。
沈慕年疼惜地将我抱住,他的手臂很用力。他在我耳边低语:“跟我走吧,我会对你好的。”我一惊,可是来不及了,沈慕年的手已经在我身上游离,所到之处,噼里啪啦燃起一簇簇小火苗……
那天,我们去了酒店,极尽缠绵。
沈慕年的年轻,就像一个强力的磁场,把我一股脑地吸过去,让我连抗拒的力气都没有。我又想骂自己无耻,是乔世钧辜负了自己,我又何苦把沈慕年再次带上床,我真是太不要脸了!
可是明明,我渴望沈慕年强有力的身体。这些年过去,他成熟了,更会调情了,我就像濒临死亡的鱼,恰好遇到一股甘霖,我用尽全身力气将他缠住。
离婚拉锯战进行中,我用乔世钧的钱在酒店包了房间,每天乔世钧一出门,我就马不停蹄地奔向酒店,沈慕年就像一团火,而我觉得自己像一只不要命的飞蛾,明知扑进去就是死,还是义无反顾。
半个月后,乔世钧成功地抓了我的现行。他举着照相机对准赤身裸.体的我和沈慕年,一边咔嚓咔嚓按快门,一边骂:“不要脸,婊子,拿我的钱泡小白脸!这次你不离也得离!”
我离婚了。走出乔世钧的别墅,我只觉得过去的日子就像一场笑话。
我去找沈慕年,想亲口对他说对不起。多年前,是我害得他走出学校,进黑道,抢劫,打架,偷盗。原本好好的少年因为我的一念之差,人生被彻底改写。
我有愧于他。
那一万块是我偷的,我家里有重病卧床的母亲,急需要一笔不义之财支付医药费。被发现后,为了保全自己,我一口咬定是沈慕年偷了那钱,沈慕年吊儿郎当,坏事与他有关看起来理所当然。
我私下找了沈慕年,承诺只要他肯承认钱是他偷的,我就把自己给他。沈慕年答应了。对于一个情窦初开却未尝过女人滋味的大男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女人的身体更具有蛊惑力。
何况,那时的沈慕年,喜欢我。
可现在,沈慕年呢?他去了哪里?
我找了沈慕年整整一个月。一个月里,我瘦了,也黑了,再也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乔太太。那天,一场大雨突兀而至,雨愈加地大起来,凝成一片水雾,筋疲力尽的我在大街上走累了,抬眼便看见水雾里站着一个剑眉星目,身材高挑的男子,他的眉眼间隐藏着一股子痞气。
是沈慕年,他站在雨地里朝我笑,那笑,带着阳光的味道,刺在我苍老如一座玛雅城的心里,让我的心柔软而疼痛。
沈慕年说:“陈颖,我喜欢你,一直喜欢你,从你第一次站在讲台上的时候。”
他还说:“陈颖,那时我只敢暗地里喜欢,现在,你能跟我走吗?我发誓,不再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了,我会为了你认真生活,再苦再累的活我都愿意干。”
我的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下来。想起读书时最喜欢的一句: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现在我和沈慕面再次相逢了,可是我要做的,是回头去找乔世钧。
我跟沈慕年说:“对不起,我不能。”
私家侦探拿回来最确切的消息,沈慕年是乔世钧花钱雇佣的职业情人,目的就是逼我离婚。而乔世钧之所以给我安上过错方的名头使我出局,是因为他爱我。
多么狗血的事情,然而却在我身上发生了。
乔世钧的公司遭小人暗算,破产不说还欠下巨额债务。屋漏偏逢连夜雨,三个月前的例行体检中查出患了尿毒症,他很绝望,为了不连累我,他怒火冲天嫌弃我不能生孩子,到处找女人演戏,可我像片狗皮膏药一样黏着他不走。
无奈之下,乔世钧找到了职业情人沈慕年,沈慕年看了我的照片,拍着胸脯说,一定能搞定乔太太。
乔世钧只要我离开他,不想让我跟着负债累累的他受罪,再说,他已病入膏肓。
真正爱一个人,就是宁愿自己心痛,也要她过得比自己好。乔世钧自以为一切做得滴水不漏,他万万没想到我会去找私家侦探查他。
我想起办离婚手续那天,走出民政局,乔世钧冷冷地对我说:“陈颖,从此咱俩两清!”那个时候,他的眼中有泪,而我装作没看见,他像扔块破抹布一样扔了我,又何必假惺惺猫哭老鼠呢。
如今,一切都已明了,我记起乔世钧对我千般万般的好,在他最后的日子,我能做的最心安的事情,就是陪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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