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疾控中心
关于公布我市1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16日,邹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邹平市新增确诊病例6号在邹主要活动轨迹及场所公布如下:
邹平市新增确诊病例6
3月1-4日
3月1日至3月4日上午,在阳信县翟王镇镇前路1号。
3月4日下午17:00自驾车前往邹平,19:00左右到达邹平高新街道办事处邢马清华园后,未再外出。
3月5日
9:00自驾车到明集镇东佐村家中,停留半小时后离开,后返回邹平高新街道办事处邢马清华园,未再外出。
3月6日
上午在邢马清华园家中未外出。
14:00到邹平市山南广场游玩,买风筝。围绕环山步道一圈,15:00左右返回邹平高新街道办事处邢马清华园,未再外出。
3月7-12日
3月7日7:00自驾车从邹平到阳信县翟王镇镇前路1号。
3月7日至12日上午,在阳信县翟王镇镇前路1号。
3月12日13:00自驾车离开阳信县,15:00左右返回邹平高新街道办事处邢马清华园后,未再外出。
3月13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17:00到高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等待20分钟,排队期间间隔1米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检测完毕后返家,未再外出。
3月14日
16:00到高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等待10分钟,排队期间间隔1米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检测完毕后返家。22:10出现发热、乏力、腰痛症状。
3月15日
0:30到邹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采集核酸并就地隔离,等待转运。
目前,该病例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救治,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此确诊病例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邹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沾化区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3月16日,沾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阳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阳信县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在沾化区内有活动轨迹。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为:
3月11日6时35分,由阳信县驾车到沾化区古城镇徐园子包子王店就餐。6时46分至18时许,驾车到沾化区富国街道百融商贸广场小张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板批发店装修店铺。18时后,驾车回到阳信县。
3月12日6时55分,由阳信县驾车到沾化区泊头镇红霞包子店就餐。7时3分至12时许,驾车到沾化区富国街道百融商贸广场小张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板批发店装修店铺。
3月12日12时01分,由小张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板批发店驾车到沾化区富国街道小张家庄村北三利快餐171店就餐。12时21分至18时许,驾车回到小张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板批发店继续装修店铺。18时后,驾车回到阳信县。
目前,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确诊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沾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8602345
沾化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邹平市疾控中心
关于公布我市4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邹平市4例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称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5号)在邹主要行程轨迹及场所如下: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3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6:1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合家包子店;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日
9:00骑电动车到韩店镇开河赶集,自南往北行走;
9:4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11日
18:0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买蔬菜及水果;
18:1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门口御品香烤鸭店,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未佩戴口罩。
3月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23:00进行核酸检测。
3月14日
11:3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3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三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4号
3月5日
10:30从韩店镇西王新村家出发,自驾车到韩店镇中方格汉字文化店;
12:00自驾车到韩店镇小王陀村安徽牛肉板面吃中午饭,12:35离开;
12:40自驾车到邹平市韩店镇明达路001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6日
8:30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1:0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2:00左右自驾车去西董街道鹤伴山游玩,车停放停车场后到惠中宴饭店就餐,就餐完后步行到山顶亭停留;
14:14到鹤伴山脚下一流动摊贩处购买水,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步行下山到达停车场;
15:16从停车场附近的流动摊位购买雪糕,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驾车返回家中;
16:00到达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7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门路南短暂停留;
17:3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15左右到韩店镇老农行对面短暂停留后回家,当日未再外出。
3月11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之后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12-13日
12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2天未外出。
3月14日
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5号
3月7日
7:10离开家,期间与邹平市确诊病例2号和5号同乘电梯;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随后前往黄山街道办张山村;
11:30骑电动车到黄山街道办张山村小卖部;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9:00左右,骑摩托车到青阳镇耿家村一个废弃厂;
11:00左右,到韩店镇东韦木片厂;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1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4:00-17: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7:3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晚上睡觉时出现发烧、乏力及全身疼的症状。
3月12日
8:30-10: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0:35-11:00左右,在肖镇理发店理发,之后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3月13日
上午未外出;
13:10左右乘私家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4:30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20:00由医务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此后未再外出,直到被负压救护车转运。
目前,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邹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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