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在“自我放纵”的同时

更要严守法律

别忘了

蜀黍一直在检查酒驾

从未停止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

让我们来看看近期查处的醉汉们

临翔

1

2022年3月10日21时29分,李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G9**2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临翔区南塘街茶贸大厦环岛路段被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

2022年3月08日02时11分,何某某驾驶号牌为贵EKM**9小型轿车,在临翔区南天路客运站路段被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32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

2022年3月10日20时45分,凌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QA6**6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临翔区南塘街茶贸大厦环岛路段被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凤庆

1

3月11日10时,杨某驾驶号牌云S***79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凤庆县顺宁路街心花园周边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云县

1

2022年3月3日,杨某某驾驶云SFQ6**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云县大寨镇向茶房乡方向行驶,11时28分当其行驶至景云线K195+500M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

2022年3月8日,宝某某驾驶云SCB7**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云县晓街乡万佑村委会向万佑街子方向行驶,10时50分,当其行驶至万佑村路段时,因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3

2022年3月11日,王某某驾驶云SJV4**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云县往祥云方向行驶,22时13分当其行驶至西澜线K2609+400M风水垭口执法站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68mg/100mL,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4

2022年3月15日,张某某驾驶云SNN5**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云县涌宝镇木瓜河村委会方向往云县涌宝镇涌宝街方向行驶,13时25分,当行驶至桥栗线K19+800M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被云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5

2022年3月11日,鲁某某驾驶云SUW1**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羊耿线K12+100M幸福镇街子时,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个违法行为,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66mg/100mL,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永德

1

2022年3月15日17时20分,庄某某驾驶号牌为云M961**轻型拦板货车在永康镇中山线K0+150M处被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22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

2022年3月5日19时47分,何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JV3**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盘姑线K26+600M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27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

2022年3月11日21时50分,刀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5C173**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新勐线K16+500M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22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耿马

1

2022年03月08日,周某驾驶一辆牌号为云SHA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瑞金清水河由耿马县勐撒镇农场方向往耿马县勐撒镇琅琊村方向行驶,于18时56分行驶至勐大线1公里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队执勤民警查获,经过进行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处理)

2

2022年03月05日,散*男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云S5H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G323线(瑞金-清水河)K2975+100M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驾被执勤民警查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2022年03月05日,岩*驾驶一辆云S42**小型轿车在S330线(幸福镇-清水河)K130+100M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值:71.75mg/100ml),被孟定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该案正进一步处理中)

沧源

1

2022年03月05日20时35分,陈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2E**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勐建线K3+800M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

2022年03月07日16时55分,李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QZ**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勐回线K10+300M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29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2022年03月01日21时28分,田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0U**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耿沧线90公里500米街心花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

2022年03月07日22时22分,向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TY**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耿沧线80公里300米(那栾路)公租房二期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

2022年03月07日21时12分,高某某驾驶号牌为云S8D**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耿沧线80公里300米(那栾路)公租房二期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68.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双江

1

2022年3月4日20时42分,李某某驾驶云S2A**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双江自治县地税局桥头被双江自治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

2022年3月9日21时01分,王某某驾驶云SH6**0号轻型栏板货车,在双江自治县地税局桥头被双江自治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2022年3月9日20时57分,俸某某驾驶云SSU**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双江自治县地税局桥头被双江自治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就是一条高压线

轻则伤筋动骨,重则粉身碎骨

酒驾天天查 千万别侥幸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来源:临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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