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1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银罚决字〔2022〕年第9号、10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2.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规定;4.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

张玉山(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业务负责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罚款89万元,对张玉山罚款5万元。

移卡有限公司(“移卡”,09923.HK)年报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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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显示,移卡是以支付为基础的科技平台,主要为商户及消费者提供支付及商业服务。公司依靠提供支付服务获取客户,并向他们提供科技赋能商业服务。该服务由子公司“乐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提供全国银行卡收单及移动电话支付业务。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此次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内第4次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的罚单。

2021年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被罚款80.1万元。其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不到位;为不满足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此外,时任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被罚款3.8万元。

2021年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深人银罚〔2021〕15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2万元。

2021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琼银罚字〔2021〕第2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履行特约商户检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31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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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