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近日,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在城区开展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车篷专项整治行动。
前期,各综合执法组按照“分片包保制度”,深入街道、社区、学校、商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并发放《致全县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关于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4万余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梨乡宁陵”“宁陵交警”微信、微博平台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整治行动公告,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市民了解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法规认识,劝导自觉拆除安装的车篷。同时,对销售、维修电动车门店,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督促其禁止为消费者提供加装车篷服务。
在行动中,各综合执法组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在城区主干道路采取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形成立体化打击态势。同时,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整治点位和重点,在集贸市场、住宅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外部停车场进行设卡检查,确保非法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车“无处藏身”,形成了全员上路、重拳整治的高压态势。
在下步工作中,对因交通违法被查扣车辆的交通违法人员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重拳整治与温情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将理性、平和、文明、公正的执法理念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并对当事人组织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警示教育学习,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宣讲,对拒不配合的,一律予以强制拆除,最大限度提升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肯定。
宁陵交警温馨提示
自3月21日起,除因交通违法被查扣电动车需要拆除非法加装的车篷外,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办将组织各综合执法组对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电动车安装遮阳篷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前期未主动拆除遮阳篷的,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起,在查处后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对相关违法人员组织在教育学习点和县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学习,通过严管严查严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非法安装遮阳篷带来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宁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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