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释放重要招考政策信号!其中与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出现不少“新政策”,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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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节选
在2022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中,职位计划设置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鼓励事业单位在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中,拿出岗位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相关区政府研究确定的边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边远乡镇所属教育、医疗卫生、涉农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可以根据以往招聘报名情况及人事管理实际,经本区人社局批准,市人社局备案后,面向本市或本区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聘。边远乡镇事业单位采用上述方式招聘的,应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3-5年最低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 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各有关单位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完成政策性岗位释放,原则上9月1日前完成岗位招录各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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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前完成政策性岗位释放,意味着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将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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