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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蒙山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蒋旅 覃梦娴)3月17日,蒙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审理一起标的为179.64万元的工程纠纷,主办法官组织“云上调解”,不到1个小时便调结这起案件,切实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至2022年,莫某陆续承包广西一家公司的多个工程项目,完工后经结算,该公司应付给莫某146.42万元。莫某多次追讨工程款,公司负责人均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今年1月,莫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179.64万元。

蒙山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对案件标的没有争议,且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邱某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到蒙山参加诉讼。征得双方同意后,蒙山县法院以互联网开庭的方式审理这起案件。

开庭前,主办法官指导邱某进入“互联网法庭”,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调解过程中,邱某与莫某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前付给莫某179.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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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来源:平安广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