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下称《预案》),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职责,综合协同应对地震事件。据介绍,《预案》立足于2012年《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框架和结构,结合2018年组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调整地震灾害分级标准。结合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实际经验,将2012年《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中“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的指标改为“地震烈度”指标。地震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与其对应的响应级别分别为Ⅰ、Ⅱ、Ⅲ、Ⅳ级。
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考虑到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9号),对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抗震救灾职责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省防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为省政府领导、省应急厅厅长、省地震局局长(Ⅰ级、Ⅱ级响应时增加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公安厅厅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为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省通信管理局、省军区、武警山东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省防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若干工作组。(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付玉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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