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正大披露了一项新的诉讼。公告显示,此次诉讼的原告为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下称“海尔金融”),诉讼显示海尔金融向金正大讨要3亿元的融资款。

值得注意的是,金正大也在此次诉讼中表示,此次合作已构成重大事项,但是并未经过股东大会。其与海尔金融的此次保理合作或已涉嫌信披违规。

3亿保理纠纷

海尔金融称,在2019年11月12日,海尔金融与金正大签订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一”),由金正大的债权人将其对金正大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原告,并由金正大提出保理业务申请,原告向金正大及其债权人提供保理服务,由金正大在应收账款到期日时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的买方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额度为3亿元。

公告披露,在2020年4月5日,海尔金融同时与临沂迭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临沂海连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签署了《保理合同》,分别将其拥有的金正大债权9036.5万元、1.2亿元和9028万元转让给了海尔金融。

针对上述保理合作,金正大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对上述四家公司的保理合作提供了担保。公告称,万连步提供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项下的四家公司向原告履行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回购价款、应收账款回收款、保理费用、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等全部款项,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

但是在2021年3月21日,金正大并未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保理融资费用等款项,根据《保理业务合作协议》约定,金正大已构成违约。

海尔金融因此将金正大起诉,并要求金正大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2.8亿元,自2021年5月4日至2021年11月19日的违约金3733.33万元,以及自2021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2.8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或涉嫌信披违规

知情人士分析称,金正大的此次保理合作或涉嫌信批违规。

据悉,在法庭上,金正大曾表示,对涉案融资款本金金额没有异议,但是涉案保理业务合作协议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而该合作协议系公司重大事项,金正大因此还辩称合作协议对被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查阅公告发现,金正大也并未在2019年11月份披露此次保理合作的相关协议内容。

公告显示,经过青岛市中院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其中被告金正大于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应收账款回购款本金2.8亿元、计算至2022年2月21日的违约金为3234万元以及自2022年2月22日起以2.8亿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8%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违约金等。

虽然公告提及支付款项的最后时间是2月28日,但是金正大是否已经偿还完毕该笔款项,公告并未提及。

据了解,在法院和解协议当中亦提到,如被告金正大、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未能按时付款,则原告有权就本金、违约金所有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海尔金融隶属于海尔集团,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成立于2015年05月2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融资等,董事长为谭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