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陈利江就《方案》制定背景、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方案》的制定背景。
答: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肯定了浙江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指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2017年12月8日,省委召开生活垃圾治理动员大会,提出三步走方案:第一步,2018年,一年见成效;第二步,到2020年,三年大变样;第三步,到2022年,五年全面决胜。2020年6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要突出源头减量、全程分类,做到源头环节集约减量、投放环节精准分类、收运环节规范有序、处置环节能力匹配,力争按时实现关键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建立全链条垃圾治理体系。要突出因地制宜、全域推进,注重分区域分类推进和城乡统筹协调,强化城乡垃圾治理体系的衔接融合,农村垃圾治理重在巩固提升,城市垃圾治理重在扩面提质。2022年是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决胜之年,高水平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问:《方案》制定的总体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方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三五、三步走”总体目标,以“源头分类精准化、投放清运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站点运维标准化、环卫保洁精细化”为牵引,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力提升、制度建设、文明风尚等五大专项行动。至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全省设区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问: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方案》突出源头分类,加强设施建设,重点突出五个方面:
加强分类习惯养成,推动农户精准分类。加强村庄公共机构分类。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常态化、法治化。推动农户精准分类,结合网格管理、党员包户等措施,解决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的问题。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到202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投放清运规范。加强分类收集站点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严格垃圾分类转运要求,避免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完善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小型标准化分拣中心建设。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施建设,补齐集镇所在村庄、边远乡镇村庄垃圾回收分拣能力不足的短板。到2022年底,全省新(改)建农村小型标准化分拣中心84座。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到202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抓好站点技改提升,推动站点运维标准化。科学测算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加快农村站点技改提升,迭代升级第一轮资源化站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安全管理,理顺厘清站点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设区市为监管主体、县(市、区)为责任主体的县域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运维管理责任体系。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站点85个提标改造,持续巩固农村垃圾“零填埋”成果,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
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农村环卫保洁。根据《浙江省迎亚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城乡接合部村庄、旅游景区村庄、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庄、亚运会通行路线村庄和公路铁路两侧村庄的环卫保洁。抓好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建设,村庄保洁人员原则上按照每100户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推进源头分类精准化、投放清运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站点运维标准化、环卫保洁精细化等五化建设,创建5+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体系集成建设县11个。
问:如何保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答:为完成目标任务,《方案》提出三方面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市、区)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组织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方验收评价,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健康浙江、美丽浙江、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先进应用。
强化政策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条例》具体事项,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机制,推动省市两级财政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
加强疫情防控。认真做好亚运会垃圾处置保障工作,举办城市要制定农村生活分类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方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以及关键场所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管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问:《方案》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答:《方案》在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基础工作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推动精准分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科普,开展分类处理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农家乐(民宿)、进“窗口”活动。各市、县(市、区)要建立1个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1期。
聚焦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分类处理与分类硬件设施不配套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分类的设施的需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必须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到2022年底,全省新增或提标改造136个农村垃圾中转站点,完成252个农村回收网点建设,60%以上的农村建立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收集点。
建立验收评价体系。聚力多部门推动实施,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建立省、市、县(市、区)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组织现场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方验收评价,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健康浙江、美丽浙江、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应用。
以下为方案全文
2022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决胜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农村“垃圾革命” ,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三五、三步走”总体目标,以“源头分类精准化、投放清运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站点运维标准化、环卫保洁精细化”为牵引,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力提升、制度建设、文明风尚等五大专项行动。2022 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60%,资源化利用率达 100%,全省设区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 100%,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分类习惯养成,推动农户精准分类。
1.加强村庄公共机构分类。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常态化、法治化。加强驻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指导农家乐(民宿) 、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经营场所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强农村幼儿园、小学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
2.推动农户精准分类。根据农村实际,建立操作简单、方便易学、管控有效的农户分类机制。结合网格管理、党员包户等措施,解决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的问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科普,开展分类处理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农家乐(民宿)、进“窗口”活动,推进农村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延伸至农家乐(民宿)、快餐小吃店等服务场所。各市、县(市、区)要建立 1 个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1期。
3.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去,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到 2022 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 100%。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投放清运规范。
4.加强分类收集站点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改造提升,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厢房。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新建或改造的垃圾分类厢房、中转站点等,必须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采购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到2022年底,全省新增或提标改造136个农村垃圾中转站点,完成252个农村回收网点建设,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功能完备,垃圾投放收集点管理规范。
5.分类垃圾全程闭环运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做好农村物业部门或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加强村庄沿街商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防止农村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合处置。
6.严格垃圾分类转运要求。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避免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易腐垃圾运输到农村资源化处理站点或集中处置中心;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站场;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理。
(三)完善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7.加强小型标准化分拣中心建设。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施建设,补齐集镇所在村庄、边远乡镇村庄垃圾回收分拣能力不足的短板。到 2022 年底,全省新(改)建农村小型标准化分拣中心 84 座,基本形成与再生资源产生量相匹配的分拣能力,鼓励第三方建设一批外形美观、功能完善、处理高效、绿色环保的小型标准化分拣中心项目,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回收标准化。
8.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推进资源高质转化,加强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物政策引导,对照相关低价值再生资源指导目录,到 2022 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60%,资源化利用率 100%。
9.加强回收“两网融合”建设。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建成线上预约、线下回收,中接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下接利用企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利用数字化监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垃圾中转站增设回收贮存设施,促进农村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健全回收网络体系,并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等方式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站点,农村按 2000 户村民设置 1 个回收站的要求提高回收便利性。
(四)抓好站点技改提升,推动站点运维标准化。
10.抓好站点迭代升级。科学测算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加快农村站点技改提升,迭代升级第一轮资源化站点,因地制宜采取移机、挪机的形式优化布局不合理的站点。加强农村垃圾堆肥阳光房设施提升,对影响瞻观,已经闲置的进行拆除或改建,补齐易腐垃圾成肥利用短板。加快探索适合本地易腐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用易腐垃圾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2022 年,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站点 85 个提标改造,持续巩固农村垃圾“零填埋”成果,实现无害化处理率 100%。
11.抓好站点运维安全管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认真按照垃圾处理设施运维操作规范,开展安全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理顺厘清站点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设区市为监管主体、县(市、区)为责任主体的县域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运维管理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运维模式,加强运维管理监督,出台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稳定运行。加强设施设备改造和技术提升,建立数据监测、设备维修保养、零件更换的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点运维管理工作体系。
(五)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农村环卫保洁。
12.抓好重点区域环卫保洁作业。根据《浙江省迎亚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城乡接合部村庄、旅游景区村庄、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庄,亚运会通行路线村庄和公路铁路两侧村庄的环卫保洁,坚持点、线、面依次推进,重点与细节并重的保洁模式,采取重点部位集中整治、路线个人负责、全面整体推进。巩固和提高主要区域的清扫保洁基础上,组织车辆、人力,查缺补漏,彻底根治保洁死角。集中清理建筑渣土和沉积垃圾,积极开展最脏村最美村评选活动,彻底消除环境脏、乱、差问题。
13.抓好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建设。加强山区、海岛、平原等边远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建设,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匹配的日常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原则上按照每100户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实现垃圾“不落地”。结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划定区域,明确责任,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环卫保洁、管护工作制度化。巩固提升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或就地处理的分类处理环卫保洁体系。加快推进分类处理环卫保洁市场化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分类处理环卫保洁、设施建设和管护,提升分类处理环卫保洁质量管理水平。
14.强化农村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加强农村环卫保洁队伍的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对环卫工作进行督查、考评。按照制度和工作标准严格监督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标准不统一、作业不规范、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确保农村环卫作业的高度完整和协调运转,实现标准化管理作业、规范化服务。推行机械化保洁,购置更新功能先进的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冲洗车,提升农村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分类处理环卫保洁市场化监督考核机制,形成浙江特色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推进源头分类精准化、投放清运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站点运维标准化、环卫保洁精细化等五化建设,创建 5+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体系集成建设县 11 个。
15.加强农村环卫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垃圾资源化站点、中转站、垃圾厢房等硬件设施的管理工作,及时维修、维护和保养,做到哪里有损坏及时跟踪维修。村庄环卫保洁人员加强每天撒药消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投放点、中转站疫情防控。加强村庄道路保洁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在实行村道保洁网格化的基础上,对管理范围内道路实行分级管理。对各级道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洁、分级考核。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设区市要围绕年度目标,列出项目建设清单,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分类处理工作。县(市、区)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主体,要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建立省、市、县(市、区)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组织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方验收评价,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健康浙江、美丽浙江、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先进应用。
(二)强化政策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条例》具体事项,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机制,推动省市两级财政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创新机制模式,细化标准规范。充分考虑各地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处理能力等因素,编制完成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疫情防控。认真做好亚运会生活垃圾处置保障工作,特别是举办城市要制定农村生活分类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方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以及关键场所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管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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