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决定在成都市龙泉驿区范围内公开选聘20名听证员,现将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检察听证员的职责与义务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听证员在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参与听证活动、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并独立发表评议观点,为案件认定、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应当履行听证义务,保守秘密,秉公判断,不得徇私枉法。

二、

选聘范围

听证员的选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者等基层群众代表,或者是法学专家、律师以及各行业领域具有相应专长的工作者中选取产生。

三、

选聘条件

1

资格条件

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优先入选

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

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留用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

任职期限

听证员实行定期聘任、动态管理,一般每3年选任、调整一次,连续担任听证员不超过两届。

五、

选任程序

1

发布公告

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手机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听证员选任公告,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附上电子版《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表》。

2

报名说明

接受本辖区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荐报名。

1.领取报名表方式

❶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识别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表》

❷前往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现场领取报名表。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1份。

3.提交报名表方式

❶现场提交:在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现场提交。

❷邮寄提交。

邮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明旭路568号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收件部门:第三检察部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听证员报名材料”)

4.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4月7日前将报名表相关材料提交至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3

初审和考察

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考察,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4

确定和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本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8-88429579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