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礼遇先进典型,近日,自治区妇联分管副主席一行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开展送荣誉到机关活动,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集体和个人送去获奖荣誉证书和奖章,勉励她(他)们立足岗位建新功,勇做“最美奋斗者”,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新征程上担当新使命交出新答卷,共同谱写我区妇女儿童维权新篇章。

送荣誉所到之处,受表彰的先进典型都倍受振奋,表示一定会把这份荣誉和关怀化作前行的动力,珍惜荣誉,踔厉奋发,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当好“带头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刘丹琼在座谈时说:“这份荣誉,不是我个人的,它凝聚的是我们全区法院民事审判,特别是高院民一庭全庭干警长久以来的辛苦付出!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保持和妇联的密切联系,借助与妇联形成的维权合力,为更好地维护妇儿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经站农村土地合同管理科科长王晓霞表示:将把组织上对自己的认可化作今后工作的不竭动力,在预防、发现、解决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上主动发声、积极作为,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当好她们的“娘家人”。

近年来,自治区妇联切实履行引领、服务、联系的基本职能,发挥“联”字优势,注重联动,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机制走在了全国前列。2018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维权工作的意见》,宁夏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维权意见”的省区。2019年推动自治区人大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其中鼓励“夫妻双方育儿假”在全国首创。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宁夏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见》《关于促进我区女性公平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联合司法厅、律师协会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自治区、市、县(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76个,在法院设立宁夏首个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岗。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5家单位联合开展第三届宁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新闻通气会,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关爱帮扶”,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婚姻家庭问题观察点,开发上线“妇联在你身边”维权小程序,多渠道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宁夏妇联在2021年度平安宁夏建设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内容来源:宁夏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