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同意被告的调解意见,我现在在老挝,被告可以把钱打到我父亲账户,我们的纠纷一次性了结了。”近日,邳州法院李锁娜法官通过互联网“云开庭”跨国化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深受当事人的赞许。

据介绍,2021年9月,原被告双方在邳州市新河镇某饭店就餐时,因双方酒后言语上发生争执,被告持酒瓶殴打原告头部致其受伤,经过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被告进行了行政拘留,但是被告迟迟没有支付原告受伤住院治疗产生的各项损失费用,于是原告起诉至邳州法院。在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时,李锁娜法官了解到原告起诉后便远赴老挝打工,因为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回国。考虑到疫情影响和原告回国成本等因素,李锁娜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原被告双方多次进行沟通,双方同意通过互联网视频“云开庭”方式进行网上调解。庭前,李法官通过电话给双方详细讲解了设备调试、注意事项等问题,随后在“云开庭”中双方当事人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一次性给付5000元方案,并通过电子签名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被告当场通过网上转账方式将5000元转至原告指定的账户,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邳州法院大力推进智慧诉讼服务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诉服通道,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庭新模式,着力提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优质司法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冯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