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3月25日消息(记者程立龙)“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信息查询服务调用16.52亿次,电子健康通行码查验信息接口调用12.13亿次,医疗大数据在疫情防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是记者在3月25日山东省解读《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优先开放与公共服务等相关的公共数据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介绍,《管理办法(草案)》于2022年1月17日经省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月31日以第344号省政府令形式公布,将于4月1日起施行。

齐延安说,《管理办法》共23条,主要包括公共数据的范围,公共数据开放的具体要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促进措施和公共数据安全保护等内容。

针对公共数据包括哪些内容,又会优先开放哪些范围,齐延安表示,《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均属于公共数据,都要依法开放。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共数据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同时结合山东省实际,要求公共数据提供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和优先开放与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数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切实满足社会各界开发利用公共数据的需求。

开放公共数据既要“能用”又要“好用”

“推动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数据质量是公共数据开放的基础。”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顾卫东介绍,山东省大数据局将积极推动各级数据提供单位按照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编制本单位公共数据目录和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确定公共数据的开放属性、类型、条件和更新频率,并通过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公布。对已开放的数据资源,及时进行更新,做好数据规范和核验,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确保数据“能用”“好用”。

顾卫东举例说,山东省大数据局正在联合百度地图,将开放的全省公共停车场数据在百度电子地图上呈现,近期即将上线,将会一定程度缓解群众“停车难”的问题。该局还将通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有针对性地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需求,让数据创造更多社会价值。

开放公共数据安全有保障

针对外界关心的海量公共数据开放之后,如何保障数据安全的疑问,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顾卫东介绍,《管理办法》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为依据,充分考虑公共数据开放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规定公共数据提供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公共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明确了各方数据安全相关职能和责任。另外,建立了数据安全审查机制,所有开放数据发布之前需经保密审查,已开放的数据定期进行数据安全自查。

二是数据分类分级开放。依据相关规范,将公共数据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直接开放的公共数据应当进行脱敏、脱密、格式转化等处理,对于一些敏感数据可以有条件地进行开放。

三是开放全程监督。所有开放数据会全程进行监督监控,跟踪数据流向,一旦发现不恰当应用行为,会采取包括限制、取消数据使用权限等系列措施。如果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公共开放数据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公共数据安全危害,将会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共数据惠民利企发挥作用

目前,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面,山东省已经作出不少尝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许伟介绍,2017年以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开放数据12.5亿条,每年数据增量2.5亿条左右。开放数据覆盖了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空气质量预报数据、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企业排污许可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等在内的主要业务。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葛志强表示,公共数据开放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可以起到重要作用。山东省通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工处理、输出高质量公共数据,满足金融机构数据需求,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看清中小微企业,敢于投放资金,从而提高企业资金的可得性,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还作为省级地方征信平台进行建设,将大数据技术和征信专业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公共数据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