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敲门,门口来了一个受伤的年轻人,身上流着血,显然需要帮助。你带他进屋,为他包扎,让他平静下来,让他觉得他安全,然后打电话叫救护车。这样做显然是对的,但如果仅仅出于同情而帮他,按照康德的说法,却称不上是一种道德行为。

你的同情心与行为是否道德毫不相关,做这件事体现了你的性格,但与对错无关。在康德看来,道德不仅仅在于你做了什么,而且跟为什么要这么做有关。正确行事不能单单出于情感:行为决定必须基于理性分析,从而明确责任之所在,与个人感觉无关。

康德认为,情感不属于道德范畴。我们拥有什么样的情感,基本靠运气。有些人有同情心、同理心,有些人则没有。有的人从不慷慨施予,有的人则乐善好施。但是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无论情感如何,都可以选择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康德看来,如果帮助上面提到的那个年轻人是出于自己的责任感,就是一种道德行为。这是一种正确的行为,原因是在相同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应该这么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你可能觉得这么说听上去很奇怪。你可能会认为,一个人如果出于可怜这个年轻人而出手相助,那么他的行为也很道德,因为看到这个年轻人的处境时心生怜悯,说明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亚里士多德也会这么认为,但在康德看来,如何判断事情是否道德是很清楚的:如果仅仅因为自己的感觉而做了某件事,那算不上什么好的举动。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看到那个年轻人时心生厌恶,但出于责任感仍然施以援手,在康德眼里,这个人明显比因同情而出手相助的人更为道德,因为他提供帮助的行为完全受责任感驱使,而情绪只会推着他往反方向走。

让我们看一下“好撒玛利亚人”的寓言故事。好撒玛利亚人帮助了一个躺在路边、需要帮助的人,而其他路人却视而不见。是什么让好撒玛利亚人成为好人的?在康德看来,如果好撒玛利亚人出手相助的动机是自己能因此上天堂,那就根本不属于道德行为,只是把帮助他人当作实现一己私利的手段。如果仅仅出于同情而伸出援手,那么和之前的例子一样,也算不上道德行为。但是,果好撒玛利亚人认为帮助他人是自己的责任,也是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都应该做的正确之事,那么他的行为就是道德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相比康德对情感的论述,他对动机的分析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大多数人的确是通过行为动机,而非行为结果,来评判他人的行为。想象一下,如果你在人行道上,一个孩子的家长因为急着把孩子从马路上拉回来而不小心撞到你,你会怎么想?再想象另一种情形,还是在人行道上,有人为了好玩儿故意把你撞倒,你又会怎么想?那个孩子的家长并没有伤害你的意图,而那个使坏的人真的就是以撞你为乐。但是,动机良好并不足以使行为有道德,下面再看一个例子。

又有人敲门,你打开门,外面站着的是你最好的朋友。她面色苍白,神情焦虑,气喘吁吁,说有人在后面追她,那人手里提着刀想要杀她。你让她进门,她跑上楼躲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敲门。门口就是那个要对你朋友图谋不轨的人,他眼神疯狂,问你是否知道你朋友在哪里。她在这里吗?是不是躲在橱柜里?实际情况是她正躲在楼上,但是你撒了谎,说她跑去了公园。你肯定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对吗?把这个可能的凶手支开,也许因此救了朋友一命。你的行为一定是道德的,这难道还能有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康德可不这么看。他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说谎,哪怕是为了保护朋友不被杀害。撒谎在道德上一定是错的,没有例外,没有借口。原因是,如果你认为在这种特定情况下撒谎是对的,那么推而广之,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定情况而撒谎。回到这个例子,如果你撒谎把凶手引去了公园,而你的朋友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刚好也去了公园,那么你就在实质上帮了凶手,你朋友的死在一定程度上是你的错。

这是康德自己举的例子,足以说明他的观点是多么极端。他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谎,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承担道德责任。他认为,说实话是我们绝对的责任,或者借用他的话来说,说实话是一种定言令式,“令式”就是一种命令。与定言令式相对的是假言令式,假言令式是“如果你想要x,那么就做y”,例如:“如果你想要不坐牢,那么就不要偷窃。”

该尊重他人,认同他人的自主性,接受其作为个体有为自己做出合理决定的能力。这种对个人尊严和价值的尊重是现代人权理论的核心,是康德对道德哲学的重大贡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用一个例子可能更容易理解。想象一下,你经营着一家水果店,对顾客总是礼貌有加,找零分毫不差。你也许是出于生意上的考虑,认为这么做会带来更多回头客。如果这是你找零分毫不差的唯一原因,那么这么做就是利用顾客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康德认为,如果让每个人都以这种方式对待他人,显然是不对的,所以这不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如果你找零分毫不差的原因是认识到不欺骗他人是自己的责任,那么这就是一种道德行为。这种行为是基于“不欺骗他人”这一格律,而这一格律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欺骗就是利用他人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可能是道德的行为准则,因为如果每个人都欺骗他人,信任就会瓦解,没有人会相信其他任何人的话。

再举一个康德用过的例子:想象你彻底破产了。银行不再借钱给你,你没有任何东西可换钱,如果不付房租,马上就会流落街头。你想出的办法是去找朋友借钱,承诺会还钱,即使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这是你最后一根稻草,再也想不出别的办法来付房租。这样可以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康德认为,向朋友借钱而不打算归还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理性分析一下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如果每个人都为了能借到钱,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承诺还钱,那实在是荒唐。所以,这也不是一条可普遍化的格律。因此出选择的时候,必须问自己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那会怎么样?”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每个人都做出这样的虚假承诺,承诺就会变得毫无价值。如果别人这么做是不对的,那么你这么做也不对,所以你不应该这么做,这是错误的行为。

这种基于推理而非情感来判断行为对与错的方式,与亚里士多德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总能够产生正确的情绪,并因此做出恰当的行为。在康德看来,感情只会使问题变得含混不清,更难透过表面看清行为是否真的正确。或许,我们可以换个更积极的说法:在康德的理论中,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有能力做有道德的事,无论是否具有正确的情绪以驱动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