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凌晨5左右,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知,G512线石门大桥西200米一辆大货车因轮胎自然起火。得知警情后辖区六苏木中队执勤民警迅速前往火灾现场增援。 为避免围观车辆、人员聚集,阻碍消防抢险车辆的正常通行,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在岔路口对车辆进行远端分流,同时设置警示标志、摆放安全锥筒、设立警戒区域疏导滞留在现场的车辆并劝离围观群众,为消防抢险车辆留出消防通道。
此次凉城交警大队六苏木中队民警的快速反应,为消防队伍快速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赢得了宝贵时间。有效保障了现场群众和过往车辆安全,得到了消防部门的感谢,同时也获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凉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春季天气干燥,为了确保平安通行,希望驾驶员,在出发前一定要到检查好车况,不要随车抛弃着火的烟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丢弃物。此外,一定要随车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装置,防患于未然,途中发生问题时及时报警求助。
▎整理编辑:刘 洋
▎来 源:凉城县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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