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离奇古怪的故事,这件案子,是在当时科学技术并不发达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起纵火案中,共造成一人死亡,而这名死者却在3年之后突然复活了,到底这场离奇古怪的纵火杀人案真相是什么?今天我们一起聊一下这个故事。

案情回顾

这起离奇的杀人纵火案,发生在1936年9月17日下午17时许,当时许多村民正在从田间赶回家的路上,就在此时村民李少宝的家中,却突然发生了大火,本来就是木质结构的房屋,就在一瞬间被大火焚烧殆尽。

就在村民都争相跑过来帮忙救火的时候,一名陌生男子,却突然从火堆中冲了出来,这人并不是本村人。这个陌生人让村民立即意识到,他可能就是纵火的犯罪嫌疑人,于是村民就将这名陌生男子给控制住,这名倒霉的男子就是后来坐了3年牢的刘治。

警方到达现场后,大火已经被扑灭。就在现场,警方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由于尸体被大火严重烧毁,已经无法辨认容貌,但从尸体的身高和大致年龄可以判断,其与李少宝有许多相似之处,很多村民就认定,李少宝就在这起大火中被人烧死了,这起纵火杀人案由此产生。

嫌犯拒不认罪

刘治被警方抓捕之后,多次强调自己只是路过此地的邻村人。看见这房子着火了,就赶紧跑过去想救火,可是火势太大,烟雾又重,什么东西都看不见,他救不了,只能自己逃跑出来,正好被村民看见,把自己做当成了纵火的嫌疑人,刘治始终强调自己是冤枉的。

然而刘治能够提供给警方的证据却非常稀少,他只能证明自己是邻村人,就无法说明为什么要到这个房子中去,尽管救火是一个理由,但警方似乎并不认可。因为警方根据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发现,这是指人为携带汽油进行焚烧的纵火杀人案。

法庭判决

让法庭最终将刘治判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警方在深入调查村民的时候,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就是这个刘治和死者李少宝曾经因为一个女子发生打斗的情况,这两个男子正好是情敌。出于这种原因,刘治完全有可能携带汽油桶,将李少宝杀死后焚烧,毁灭现场。

针对这起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态度恶劣等诸多因素考虑,最终法庭从重判处了此案,被告人刘治犯故意杀人罪、纵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个判决结果还是留有人性化的,毕竟在当时那个严打的年代里,故意杀人罪是要判处死刑的。但对于刘治,始终拒不认罪,而且也没有找到更直接的证据,判处无期徒刑,给他留一条活命,待日后万一找到新的证据,还能够给他重新来过的机会。

3年后死者被抓

1939年,广东在一次捣毁一个赌博窝点,抓到一名可疑的参赌人员,此人对自己的身份始终没能说清楚,含糊其辞,一个连自己的身份都说不清楚的人,迅速引起警方的重视,并将其列为疑似在逃通缉犯,进行重点询问。

在警方强势的审讯制度下,该名男子终于承认了自己就是3年前发生纵火杀人案的重要当事人之一,他就是李少宝。在警方的案卷中,李少宝已经是一个死人,然而现实生活中,他却活得好好的,这让警方大为不解。

案件真相大白

李少宝的证词无疑是最重要的证据,警方加紧了对李少宝的审讯,据他交代,事发当天,他根本就没见过现在被警方抓获坐牢的刘治,他只是后来才知道刘治成了替罪羊,他也曾经想过出面做证为刘治提前出狱,然后他是当时这件案件的当事人之一,他害怕会把自己给牵连进去,因此他才隐姓埋名躲在了广东。

案发当天晚上,本案的死者刘飞虎找到李少宝,要求李少宝支付在赌桌上欠下的两千元赌资,而李少宝认为,刘飞虎他们几个人耍老千欺骗他,他不承认欠下的赌债,双方就发生争执起来。

最后,刘飞虎拿来了随身带的一大瓶汽油,他警告李少宝,如果今天不给钱的话,他就要放火把李少宝这个木房子全部烧掉,刘飞虎一边说着,一边从李少宝正在烧热水的锅底下,抽出了一根燃烧的柴火棒,以此来威胁李少宝。可两个人都想不到的是,当这一根燃烧的柴火棒,刚刚拿起来的时候,汽油瓶就被点燃了,还发生了小规模的爆炸,刘飞虎当场倒在火堆中。

李少宝见状本来想扑灭火灾的,但是汽油带着干燥的木房迅速烧了起来,胆小怕事的李少宝,看到这种情况,立即逃跑了,从此改名换姓,再也没回来过这个村子,所有村民都以为他已经在这场火灾中被烧死了。

重获自由

既然李少宝没有被烧死,而那个冤枉坐牢的刘治很快就无罪释放,重获自由。幸好法庭只判决他无期徒刑,如果真的执行死刑的话,就算真相大白,也无法再挽回一条生命。生命和自由是多么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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