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党员干部是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创造幸福美满生活的谋划者、组织者、实践者,是保障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少数”。党员干部能否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能否以身作则、勇于担当,能否带好头、做表率,决定着工作落实的力度、解决民事的速度和社会发展的程度。因此,党员干部要稳立合格党员标尺,始终铭记党员身份,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真信笃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学好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为群众做好脱贫政策的宣传。党员干部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精神的同时,要加大学习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惠农政策等,党员同志要将脱贫攻坚政策宣传送进农户家中。

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利用产业优势和贫困户的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实际和市场要求的致富路子,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强自己及队伍的能力、提高自己及队伍的素质积极主动去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脱贫攻坚的需要,要把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发挥与合格党员标准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成为脱贫工作的引领者。

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精准扶贫中加强思想建设,突出政治功能,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和教育群众,不断增强党员及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注重发挥党员及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主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每一名党员都应成为脱贫攻坚的旗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基层群众,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群干同心共同夺取脱贫攻坚战的胜利。(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公安局 张仁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