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满足陵城区企业复工复产的交通需求,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恢复陵城区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营的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恢复运营时间

自2022年3月28日零时起,恢复陵城区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营。

二、从业人员运营规定

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要求,车辆每日至少进行1次消杀,每4小时对车辆进行通风。

三、乘客乘车规定

1、乘客在乘坐出租汽车、网约车期间,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主动向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出示健康码。

3、乘坐出租汽车、网约车时优先选择后排乘车,并做好通风。

4、对于没有正确佩戴口罩、拒绝出示健康码的乘客,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将加强对恢复运营出租汽车、网约车的管理,对于违背本规定及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停运等相关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陵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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