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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人工智能、异种器官移植、合成生物技术……科技创新在持续加速,越来越多的前沿研究正在闯入“无人区”。但新兴技术是否会威胁公众的安全和隐私?如何保障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能公平公正?如何能够更好地引导科技向善、规范科技创新的行为?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科研伦理是科技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所有人应共同遵守的准则。面对新的变化和情况,科研工作始终要坚持伦理先行,既要鼓励技术创新,又要守住伦理底线,不断完善科研伦理治理体系,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每个人的责任。
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总体上起步较晚,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领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一些伦理事件严重挑战我国科技治理监管秩序,产生了重大的负面效应和损失。
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已陆续颁布了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完善我国科技伦理相关法律体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这是继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之后,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构建一个“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体制是当下的目标,这需要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科技类社会团体、科技工作者及每个人共同努力,携手维护生命的尊严。
坚持伦理先行。科研人员不仅要始终将基本的道德伦理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而且应成为伦理治理的先行者,要在开展科技活动前,主动开展前瞻研究,进行科技伦理的风险评估,把风险防控的关口前移,把科技伦理的要求贯穿科技活动的全过程,覆盖科技创新的各个领域。同时,加强对相关专业学生的教育,在教学中设置伦理课程;对公众开展科技伦理宣传,鼓励公众主动关注自身的权益。
特别是,随着学科交叉和深度融合,医学健康领域的研究已“跨出”医疗卫生机构,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组织在生命科学领域进行探索,而这些新技术的先进性和未知性,也存在着更高的伦理风险。这需要伦理学、法律、科技政策等领域专家与研究人员共同评估,并及时出台行业公约、科技道德伦理规范、法律法规等,将风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在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我国与科技发达国家同样面临着伦理治理空白的新挑战。因此,既要探索形成科技伦理治理的中国方案,也要从多维度积极参与全球科技伦理治理研究与规则制定,为全人类的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文:王孙归雁(媒体人)
编辑:于梦非
审核:闫龑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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