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东平:“生态警务”护航绿色发展

新华社客户端济南3月29日电(孙晓辉、苏本善)警灯闪烁,警车轰鸣。近日,东平县公安局院内由46部车辆、150余名执法人员组成的“生态110”联动执法队伍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此次行动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对11个乡镇(街道)的石子厂、灰粉厂、建材市场、运输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查处盗采山石、违规作业案件3起。

组建“生态110”联动执法队伍,推行生态警务,是东平县深入推进生态建设的创新举措。东平县位于泰安市,境内的东平湖是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枢纽,生态功能和地位尤为重要。同时,该县优质石灰岩储量丰富,是辐射豫北、冀南、鲁西南的重要建材供应地。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如何权衡,是东平发展道路上面临的一场重要抉择。

近年来,东平县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把生态作为立县之本,全方位推进生态建设。特别是东平湖被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来,该县始终保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定力,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该县不断强化生态建设的大环境下,生态警务应运而生。

“多头管理,‘九龙治水’,无法形成保护合力。”谈及之前工作存在的问题,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史鑫一语中的。他说,以东平湖为例,具有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竟多达15个,相互之间职责边界不清,极易出现执法不到位的现象。

为打破这种局面,东平县按照专人专职、联动执法、系统治理、常态长效的思路,建立办公联合、风险联控、问题联治、执法联动、案件联查、宣传联勤的“生态110”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东平县生态资源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和“生态110”联动执法机制,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15个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实体化运作的“生态110”联动执法大队。

东平县“生态110”联动执法大队大队长姜景桥介绍,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生态警务集中行动16次,查处盗采山石、非法捕鱼、车辆超载等案件69起,有效打击了生态违法行为。

“绿色是东平最鲜明的底色,我们要坚定不移抓生态、优环境,着力放大生态优势,变生态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中共东平县委书记马焕军表示,该县将进一步完善“生态110”警务机制,同步落实河湖长制、山长制、林长制,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体系,努力让东平的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