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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底色的总体要求,部署了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科技、绿色标准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明确了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加强组织实施等重点任务,是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引。

一、立足全球视野,深刻把握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

《意见》作为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顶层设计,对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意见》以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旨在提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绿色化水平,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各国人民。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意见》以更明晰的政策指向、更务实的举措行动,有力推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意见》充分体现出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共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信心和决心。

二、坚持统揽全局,统筹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意见》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突出,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水平有待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条件更为严格,需要统筹推进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在政策沟通领域,支持标准对接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在设施联通领域,推动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在贸易畅通领域,提升产业合作绿色度,完善绿色供应链。在资金融通领域,构建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有机结合模式。在民心相通领域,加强生态环保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凝聚强大合力,加快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为如期实现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目标,需要提供资金支撑保障、合作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支撑保障、风险防控支撑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引导、跟踪评估,力争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意见》要求,绿色发展理念将贯穿于共建“一带一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之中,为共建国家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保障生态安全作出应有贡献,绿色必将成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加鲜明的底色。

(作者:张继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