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头,年轻时谈过一个女朋友,家人当时强力反对,无奈之下他选择分手

但是那个女孩已经未婚先孕,只好哭着做了流产手术。

因为那次妇科手术,女孩子身体落下了病,一辈子不能生孩子。

老头非常内疚,总想弥补,临死前,他把手里的345万元存款转给了前女友

老婆知道后,起诉了该女子,要求她全部返还。

没想到,法院只是判决该女子返还172万元,其余的钱可以留下。

法官说了,345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临终前可以送给别人一半!

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我觉得对原配好像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