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就餐买单时

有没有注意到账单上的这三个字

没错!就是“餐位费”!

除了这个

还有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收费

这样的

如果你没有仔细查看账单的习惯

那要小心了

你可能被多收钱了!

01

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前不久公布的

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

有一起判例就涉及餐位费

法院判决收取餐位费的行为违法

法院判决收取餐位费违法

普遍存在不一定合理合法

► 2021年6月,张先生和同事前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某餐厅聚餐。该餐厅通过微信将菜单发送给张先生的同事点菜,菜单上有一项载明“米饭2元/位”。结账后,除实际消费的菜品外,张先生发现账单上还有餐位费(米饭)16元的收费项目,他们并未食用米饭,且餐厅也未事前告知,存在欺诈行为,遂要求退还。

► 餐厅认为收取餐位费是行业惯例,菜单上已明示顾客“米饭2元/位”。

因协商未果

张先生起诉要求餐厅退还餐位费

并赔偿3倍用餐费用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审理认为

► 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

► 本案中,因餐饮企业负有向顾客提供清洁餐具和纸巾的义务,故其收取餐具和纸巾费用于法无据;对于收取米饭费用,虽然在餐厅的菜单中标有“米饭2元/位”,但张先生及其朋友并未要求提供米饭,也未食用米饭,餐厅以行业惯例为由,在消费者未消费的情况下收取费用,并对其附随义务向消费者收费,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符合法律规定。

► 虽然餐厅属于违规收取该费用,但因结账单中明确了该收费项目,并不构成欺诈,遂判决餐厅退还张先生16元。

像这种收费标准不一

但收取方式“霸道”,事先不明确告知

扫码点餐时由系统直接生成的投诉

还不少

1►2021年8月,杨女士投诉某牛肉店,称她和朋友一行4人当天去该店吃跷脚牛肉,结账时小票上有餐位费8元,每人2元。

2►2021年9月,陈先生投诉某火锅店,称该店没有以菜单标注、店堂告示、服务员提示等任何形式,直接收取了每人6元的餐位费。

3►2021年10月,方女士投诉某板栗鸡铜炉蛙店,称在该店用餐后,结账时发现收取了4人共20元的餐位费,每客餐位费为5元。

4► 2022年3月,消费者在某火锅店用餐,结账时发现,4人共消费401.8元,其中餐位费24元,每人6元。

有消费者表示

我花钱购买了饭菜,难道不应该在餐馆坐下来用餐?真是匪夷所思,十分荒唐!

调查发现

各商家对餐位费的解释五花八门

02

对餐位费的解释混乱

► 有的商家解释称,餐位费包括米饭;

► 有的解释除了米饭,还包括纸巾及一次性餐具费用;

► 有的解释包括茶水费和一次性碗筷费用;

► 有的商家一面宣称茶水、小吃免费,一面又以餐位费的名义暗中收费......

对此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凊律师认为

1►经营者未尽告知义务收取消费者的餐具费、餐具消毒费、茶位费、餐位费、抽纸费等,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虽然金额不大,但这种隐形收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经营者有义务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清洁的就餐环境和餐具。

督督熊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外就餐时

如果遇到有商家在

未提前告知、未明码标价的情况下

擅自收取除餐饮外的其他费用

消费者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成都市场监管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发消息给简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