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曾美玲)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南方日报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已完成升级,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既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实施,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因此不少纳税人关心:如何补充享受之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对此,税务部门表示,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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