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59.5万元,经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处以罚款1.9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支付21名农民工工资59.5万元,并加付赔偿金29.75万元;南京祥卡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拖欠6名农民工工资8.3万余元,经责令整改拒不整改,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处以罚款1.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总包单位经责令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目前已全部支付……近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今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彰显徐州不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

春节以来,徐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建设企业、施工单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连续出台3份文件,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制度保障网。文件分别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用工合同、建设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和工资、提供全市范围项目工种指导价3个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四项制度”落实,全力打好根治欠薪“组合拳”。

其中,《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用工合同规范》旨在强化用工合同管理,建立统一制式标准,明确用工双方权利义务,细化用工结算计量形式。“用工合同规范”明确工资清单内容,在原有工资清单基础上新增“完成工程量,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未发数额”等项目,让清单更加清晰明了,有效避免了劳资纠纷的发生。

《工程建设领域人工工资指导价规范》针对徐州市各地区各行业在项目工种工资发放标准上存在差异,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工资发放与徐州当地生产生活水平不相称等现实问题,制定出台了市、县(区)两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工种参考价,为各地制定本地区各项目工资标准提供了依据。“工资指导价规范”从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监控预警和处置、规范用工台账管理、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确定了工程建设领域每月人工费用拨付比例、拨付周期和工资发放的具体要求;对人工费用拨付不到位、工资不能按月足额发放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强化了工资支付担保的作用,提高了建设施工单位由于不按时拨付人工费用和发放工资的违法成本。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刚 通讯员 袁巍然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