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明,潘某某,小学文化程度,曾两次因诈骗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9年、2021年因冒充律师实施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1年11月,潘某某刑满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伪造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印章和律师工作证件,从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律师服装,在“快手”直播平台,冒充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公众发布有偿法律咨询、代写诉讼状等虚假信息,骗取不特定群众钱财,数额28000余元,2022年2月17日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释文)

来源:玉门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