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 “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玉林的袁女士近日也碰见了这样的问题。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报道,近日,兴业县城隍镇湖村的袁肖兰到银行打出流水账单,发现3个月内银行卡被划走了38000多元。账单显示,袁肖兰孙子于2021年12月6日把银行卡绑定手机并开始支取卡上的钱来购买游戏装备,当天就花掉了12000元。一天会消费几十单,其中金额最小的一单为1元、金额最大的一单为10853.31元。消费的商家有近30家,其中消费最多的一个商家,通过支付宝共支出21958.92元。

袁肖兰手机上的消费记录显示,其中一家消费商家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目前,袁肖兰已在一位邻居的帮助下向游戏客服提交了退费申请,正在等待处理结果。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