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马来西亚发生了一起强奸幼女的案子,在马来西亚瓜的拉登嘉楼市(Kuala Terengganu)一名5岁女童上厕所时突然哭喊下体疼痛,母亲询问后意外得知,她被送至托儿所时竟然遭保姆的儿子性侵,便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目前已逮捕嫌犯,女童也被送到医院验伤。
综合外媒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11月23日上午7时20分,女童被妈妈送到托儿所后,保姆因故外出时,将她与自己儿子独自留在家中,没想到对方眼见家中无人,这位保姆的儿子便以肛交方式进行性侵。事后悄悄的走掉。
女童下午5时20分被妈妈接回家后,上厕所时突然哭喊下体疼痛,才让案情曝光。警方表示,目前已受理此案,详情仍待进一步调查。
在近几年,马来西亚的性侵案件正在呈上升的趋势,据官方数据显示,从2009年开始就发生了2796起,在2011年强奸案为3428起,当地的法律,任何人跟未满16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不管是不是女孩自愿,都属于强奸,而且一旦罪名成立,最少得坐牢五年,最多可判刑30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在坐牢前处以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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