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禁渔期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长江黄河陕西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2〕16号)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 禁渔区

渭河、灞河、浐河、潏河、沣河、涝峪河、黑河、泾河、石川河、清水河;500亩以上的所有天然湖泊和水库;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辋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库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甘峪河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 禁渔期

2022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为期四个月。在上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实行全年禁渔。

三、禁止类型

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除合规合法的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在上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类型捕捞作业。

四、其他要求

在上述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严禁收购、销售禁渔期和禁渔区捕捞的渔获物。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

长安区农业农村局029-85292542

未央区农业农村局029-86253306

灞桥区农业农村局029-83501222

临潼区农业农村局029-83870518

高陵区农业农村局029-86080021

鄠邑区农业农村局029-84886055

阎良区农业农村局029-86202681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029-87110065

蓝田县农业农村局029-82726139

浐灞管委会029-83592100

西安港务区管委会029-83332146

高新区管委会029-81150255

西咸新区管委会029-83589276

市公安局 110

监督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29-8678755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9-88221538

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029-83216157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029-87382130

市渔政监督管理站029-62645864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来源:西安蓝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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