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突发疫情的影响
深圳不少企业短期内的发展都不大乐观
虽然疫情无情,但深圳有情!
截止日前
福田、罗湖、南山、宝安
龙岗、光明、坪山区
都已经发布若干惠企政策
为各大企业及时送福利
其中有个别行政区更是发布了
关于免租减租的福利政策
一起来看看具体规则与申请细则吧~
#福田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其中第一条就提到降租减租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免50%的支持。
鼓励福田区15个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区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支持。
鼓励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孵化器)、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主体主动减免租金的,按2022年3月、4月减免租金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
企业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支持。区政府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医疗、科研机构,以及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承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免50%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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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领指南
部分涉及网上申领,大家可以直接搜索“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进入。
(一)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本政策仅适用于承租福田区政府产权物业的并已结清2022年2月份前(含本月)租金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2.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机构或个人),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少50%。
【限制情形】
本政策条款不予支持情形: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用于转租但不给予实际租用经营者相应租金减免的。
【申请受理】
承租区政府产权物业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向区物业中心提出申请,区物业中心接收整理申请材料,对符合政策支持的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签订租金减免协议进行租金减免。
【受理时间】
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区物业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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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属国有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适用于承租福田区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对符合条件的租户,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少50%。如该时间段内存在合同免租期等免租情况,则本次租金减免时间往后顺延。
【限制情形】
1.如符合租金减免政策的租户前期有欠租行为,需补交所欠租金后,才可享受此次减免政策。
2.合同租赁方因经营需要发生的转租行为,需转租方与实际承租方签订免租协议,并由转租方承诺按实际承租方缴纳的租金金额进行减免,且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实际承租方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受理】
由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租户向区属国有企业提出申请。区属国有企业接收整理申请材料、提出租金减免意见,报区国资局进行审核。区国资局出具审核意见报区国资领导小组审议。经审议同意后区属国有企业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租户进行租金减免,对不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租户予以回复说明。
【申请材料】
【受理时间】
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区属国有企业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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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合作公司租金减免支持
【政策条款】
鼓励福田区15个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区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支持。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另行通知。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由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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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市场主体租金减免支持
【政策条款】
鼓励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孵化器)、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主体主动减免租金,按2022年3月、4月减免租金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
1.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经营场所在福田区,在项目申报前已复工复产;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3-4月对承租主体实施租金减免;实行租金减免的对象为福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同一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内,若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分别与部分承租企业存在租赁关系,减免租金主体不唯一时,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项目申报。
(2)专业市场指以现货批发为主,集中交易某一类商品或者若干类具有较强互补性或替代性商品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需纳入福田区商务局专业市场统计,且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3)商业综合体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了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养生、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需纳入福田区商务局商业综合体统计,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4)项目需经过专项审计,审计单位需择自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s://zjcs.gdggzy.org.cn/gd-zjcs-pub/home),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核实并附明细表,明细表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承租主体名称、承租主体类型(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个体户)、3-4月每月应缴租金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金额为准)、3-4月每月减免租金金额(以减免租金补充协议等租赁双方认定的减租约定为准)、实际减免租金起止日期X月X日—X月X日(以减免租金补充协议等租赁双方认定的减租约定为准)等内容;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复工复产承诺书、租金减免金额承诺函
【除外情形】
申报单位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文化创意业商务楼宇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的商务楼宇位于福田辖区且运营管理规范;
(2)申请单位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福田区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楼宇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含企业法人或机构);
(3)获得租金减免的对象为入驻本商业楼宇且登记注册及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和社会组织;
(4)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
(5)商务楼宇运营方所运营的单一项目仅可向一个政府部门申报降租减租支持,不得切分面积向多个政府部门申报。
(6)申请的商务楼宇文化创意产业租赁面积占比超过70%且由单一经营管理主体运营的商务楼宇项目。租金减免企业中,文化创意类受惠企业不少于5家,且数量比例不低于70%。
(7)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3.产业类商务楼宇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的商务楼宇位于福田辖区且运营管理规范。
(2)申请单位为楼宇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含企业法人或机构)。
(3)获得租金减免的对象为入驻本商务楼宇且登记注册及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
(4)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减租金额累计不低于200万元。
(5)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实施。
(6)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限制情形】
1. 同一物业只受理一次,如该物业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分别与部分承租企业存在租赁关系,减免租金主体不唯一时,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项目申报。
2. 已申请或已获得福田区其他租金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
【除外情形】
本项目租金减免支持的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不受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4.孵化器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经福田区政府支持的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主动对入驻科技企业减免租金的,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对减租主体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
(2)载体实行租金减免的对象为福田区登记注册的科技企业(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为《福田区科技园区(孵化器)科技企业认定标准》)。
(3)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已对入驻科技企业在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做出租金减免。
(4)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限制情形】
1. 已申请或享受福田区其他租金减免的,不予重复享受。
2. 支持内容不包括物业管理费。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企业在福田综合贡献限制。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5.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租金减免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
(2)支持对象为福田区已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3)获得租金减免的对象为入驻本园区且登记注册及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和社会组织。
(4)申报单位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2年3-4月期间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
(5)产业园区所运营的单一项目仅可向一个政府部门申报降租减租支持,不得切分面积向多个政府部门申报。
(6)申请的产业园区文化创意类受惠企业不少于5家,且数量比例不低于70%。
(7)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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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支持
【政策条款】
区政府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医疗、科研机构,以及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承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减租金50%支持。
【条款说明】
1.单位承租户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等。
2.个人承租户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其他所有个人承租户均为租金减免对象。
【减免时间】
免租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15日,45天租金。
【资格核查】
1.承租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以企业在互联网公开的股东信息判断,确定企业性质。
2.个人承租户,已在住建局备案工作单位信息的,以备案单位进行核查;未备案工作单位信息的,以当前社保缴交单位进行核查。
【审核流程】
1.4月10日前,核查免租范围。
2.4月15日前,通知不能享受免租的单位及个人,存在异议的提供佐证材料修订信息。
3.4月20日,确定租金减免名单,对可享受租金减免的单位及个人,仅托收4月份50%租金(即4月16日至30日租金);不能享受免租的单位及个人一次性托收3月份和4月份租金。
4.5月起,正常托收租金。
【其他情形】
承租虹湾花园、润达圆庭、万科泊寓、坂田和布吉项目、汇德大厦一期、地铁锦上花园、英才大厦、安居百泉阁、嘉葆润金座家园等项目的住户,免租措施将由福田区人才安居集团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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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稳企惠民纾困力度,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以下“十条”政策。
(一)城中村租户商户纾困支持
1.城中村租户租金支持。鼓励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下同)业主给居住的租户减免租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对业主实际减免金额予以不超过50%的补贴,区政府在支持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对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上述实际支出予以不超过50%的支持。
2.城中村商户支持。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内受疫情防控影响停止营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停业时长分档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3.城中村租住人员困难补贴。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内的租住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根据所在区域和封闭时长,按200元/人—800元/人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困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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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惠民纾困支持
4.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封控管控区内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及孤儿、孕妇、失独老人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困难资助。
5.失业人员困难补贴。封控管控区企业缴交社保的人员,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因疫情影响造成失业、停缴社保并符合申领条件的,经辖区街道审核后,按不低于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困难补贴。
6.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家庭,根据有关规定最高按18个月低保标准/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每个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
7.确诊职工帮扶支持。辖区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会会员职工提出申请,及时报送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协助申请关爱帮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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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金减免支持
8.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在执行《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免除3月份租金,减半收取4月份租金的基础上,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再免除2个月租金、减半收取2个月租金。民办幼儿园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再免除1个月租金、减半收取1个月租金。
对封控管控区内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经营困难需提前解约退租的,予以免除违约责任。倡导社会物业业主参照执行。
9.稳企租金支持。对封控管控区内租赁社会物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1个月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对封控管控区内租赁社会物业的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按照8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1个月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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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业岗位支持
10.封控管控区“四上”企业在2022年6月底前,对所属并参保的员工开展复工复产技能培训并符合申领条件的,按400元/人的标准,对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培训支持。
11.对封控管控区内的下岗待业求职者在2022年6月底前提供线上线下专项公益性招聘服务,优先推荐社会类、政府类及实习类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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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支持
12.辖区内已缴交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2022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
(六)消费惠民支持
13.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1亿元的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在本辖区内商家使用。
(七)生产经营支持
14.建立封控管控区中小企业“白名单”,对其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以及技术合同,按合同类型分别给予合同金额0.3‰—1‰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八)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15.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快递物流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业项目、农贸市场的消杀服务支出,按条件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九)金融信贷支持
16.续贷服务支持。建立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合作机制,对辖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到期的贷款,经合作银行确认予以续贷的,在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给予阶段性担保支持。
17.融资风险补偿支持。建立辖区中小微企业“白名单”,与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建立精准服务、风险共担合作机制。对辖区合作银行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新增短期贷款(展期视同新增)出现融资风险的,给予风险损失金额最高10%、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风险补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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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心理关爱支持
18.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每个封控管控区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同时开通心理热线0755—83422376、“阳光姐姐”微信服务号,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营造健康向上、积极阳光的心态。
本政策中封控管控区的认定,以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为准。
本政策涉及市场主体、个人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持。城中村租住人员申请生活补助需纳入本区域人口登记“白名单”,且按规定履行了核酸检测义务。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大力度支持。
本政策由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本政策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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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抗疫助企惠民纾困“十条”措施》,第一条就提到了租金减免的措施:
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创新型产业用房除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2年1-6月租金。
鼓励罗湖区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对承租集体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对2022年以来划入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且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经营困难需提前解约退租的,予以免除违约责任。
倡导社会物业业主承担社会责任,适当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倡导社会物业业主参照上款免除违约责任。
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企业及个人,根据市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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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其中第一条提到减轻企业租金负担:
1.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企经营场所物业及承租集体股份公司物业的市场主体租金减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2.对租赁南山区社会物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际经营者,按其所在区域分档次予以租金补贴。每家企业的租金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个个体工商户的租金补贴不超过5000元。
3.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建筑业企业、文化体育旅游企业,自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其租用的社会物业,所在位置被划为南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个月租金补贴,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的租金给予补贴。对于规上工业企业、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建筑业企业、文化体育旅游业企业,每家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各类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对南山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综合性商业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主体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减免租金天数在半个月(含)以上的,按照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经营管理主体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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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山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租赁社会物业租金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租赁南山区社会物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际经营者,按其所在区域分档次予以租金补贴。
★每家企业的租金补贴不超过1万元;
★每个个体工商户的租金补贴不超过5000元
(二)申请条件
租赁社会物业的,须同时满足以下第1、2、4项的条件或第1、3、4项的条件:
1.2022年1月31日前在南山区注册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认定,按照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应有实际纳税或者缴交社保。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间有实际纳税。
3.期间有以企业名义或实际经营者名义缴交社保。
4.同一地址原则上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但同一地址有多家实际经营企业也可分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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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助标准
1.在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小微企业房租补贴1万元;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5000元。
2.非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小微企业房租补贴5000元;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2500元。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身份证
4.房屋租赁合同
5.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或2022年已发生的纳税证明或2022年2月份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办理流程
1.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sfms.szns.gov.cn/egrantweb/);
2.社区工作站初审、街道办企业服务部门复审、街道办事处审批;
3.审核通过后将以汇款转账、微信支付等形式发放资金。
(六)受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宝安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宝安区关于落实“双统筹”要求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其中第二条缓解企业成本压力中,提到减轻企业租金负担:
对全区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或区属国有企业权属物业的(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照“3免3减半”方式,减免半年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房屋租金。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其他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
#龙华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第一条提到免租减租支持:
实施区政府和区属国企物业免租。对承租区政府和区属国企经营性物业(创新型产业用房除外)的实际租户,免除其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归属国有部分的租金。
鼓励倡导其他市场主体参照减免物业租金。对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实际减免租金60万元以上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按归属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租金计算),及经营管理工业园区、写字楼、商场等物业的企业,按其减免实际租户租金的2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2 / 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
【减免对象】
承租政府经营性物业(含厂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等,不含创新型产业用房、住宅)的实际租户。
【减免标准】
属于减免对象的承租方可享受免收3个月(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租金的优惠。在本减免政策发布之前,已经缴纳减免期租金的,租金不再退回,减免期相应顺延。
【减免流程】
1、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政府物业,由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报主管部门通过后,向承租方发放免租通知书,给予租金减免并做好登记。
2、其他委托管理的政府物业的租金减免按以下流程办理:
★发布通知
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若存在对外出租政府物业的,应梳理其范围内出租管理的政府物业情况,筛选出符合减免条件的减免对象,通知其享受租金减免。
★登记备案
(1)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若存在对外出租政府物业的,应明确物业减免租金的期限、物业面积及金额等信息,将接收的物业租金减免信息形成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备案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财政部门备案。
(2)政府出租物业若存在承租方与实际承租方不一致的,实际承租方的租金减免金额不低于出租方对该承租方的租金减免金额,并由出租方做好相关记录,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减免确认
政府物业出租方向承租方发放免租通知书,按规定落实减免3个月租金,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建立租金减免台账,及时收集、记录、反映有关情况。
☞以上的申请资料大家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官网获取(http://www.szlhq.gov.cn/bmxxgk/czjgzw/zcfg_124288/zcwj_125522/content/post_9636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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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 》,第一条租金减免措施就有提及:
1.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其他企业免除1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2.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租户适度减免房屋租金,适度延迟经营困难租户的交租日期;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作为物业运营机构的,按照物业业主租金减免情况,减免租户对应月份同等比例的租金。
3.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承租其在辖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物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对上述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按实际减免租金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段累计不超过1个月,单个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补贴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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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关措施
(一)减免国有物业租金
【适用对象】
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申报期限】
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未在此期间内申报的,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受理。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免申请即享。
【执行标准】
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原则上免除2022年3月至5月租金(累计3个月)、再减半收取2022年6月至8月租金(累计3个月),其他企业原则上免除2022年3月份租金。
【申请流程及材料】
1、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申请即享)
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进行审核认定。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 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申请表(登陆区国资局官网下载:http://www.lg.gov.cn/bmzz/gzj/xxgk/qt/tzgg/content/post_9636975.html);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复印件;
★ 2021年度利润表(合并报表);
★ 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
2、其他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申即享)
★ 无须提供申请材料。
区属国企:共35家,具体名单及联系人登陆区国资局官网查询:http://www.lg.gov.cn/bmzz/gzj/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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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物业租金减免
【申报期限】
自本指南发布起至2022年7月31日,未在此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适用对象】
适用于龙岗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被纳入封控区和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内的非国有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或者物业运营机构。
【执行标准】
按实际减免租金额的50%给予补贴,累计补贴时段不超过1个月,单个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补贴最高100万元。
【申请流程及材料】(受理方式:申请享受)
需提交的材料:
(1)业主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2)减免租金惠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2022年1月一6月收取租金凭证和承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收据;
(4)减免租金一览表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确认签名;
(5)所在街道办确认减免租金一览表内容;
(6)物业减免租金的公告或通知。
【操作流程】
物业业主(运营机构)申请(申请表和资料见申报指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核实申报资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实地核实企业和商户存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核算补贴金额——提请局党组会审定——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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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0万元消费券开放预约
【适用对象】
1.全市市民参与
2.消费券须在龙岗区内商家使用
【使用期限】
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后15日内,过期自动回收。
【发放方式】
通过微信小程序于4月中旬进行预约报名、定时摇号的方式确定消费券发放对象,消费券设置20元到1000元不等的多种面额,使用无门槛直接抵扣,共分四轮进行派发。
#光明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其中第一条提到免租减租支持:
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以及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
#坪山区
1 / 相关措施
根据《坪山区抗疫暖心暖企“十条”政策》,其中第六条提到支持减免企业物业租金:
对承租区政府以及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驻区央企、其他省市驻区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坪山区有关标准执行。区属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鼓励区属国有参股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房屋租金,对减免租金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按其减免实际租户租金的10%予以支持,单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最高100万元。
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各业主单位要确保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实际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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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各项惠企纾困政策
正在陆续公布
在温暖人情的关怀下
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共度难关!
后续其他地区有相关通知
我们也会持续跟进
希望深圳早日摘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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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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