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被认为是1930年代经济最自由的国家,但正是这个被认为经济最自由的国家,却从其公民那里偷走了黄金。

美国政府是通过罗斯福签署的第6102号行政命令来做到这一点的,所有人都被要求交出他们的黄金以换取美元。

行政命令

那么,1933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它会再次发生吗?我们可以说,在美国经历过最严重的银行危机四年后,美国政府仍在试图重新改造银行体系。但交易对手的风险仍然是银行储户的一个巨大的认知问题,进展缓慢。

如你所知,银行业务是关于集体信心的,因为如果没有对系统的信心,没有人会在银行存款。

第一,美国政府没有偷任何人的黄金。虽然,后来黄金的价格确实被重新设定在一个更高的价格上,但美国政府和银行确实对储户上交的所有黄金立即支付了现金,所以他们自称没有盗取美国人民的黄金。

第二,这项行政命令只在美国。它不适用于非美国公民,其他国家也没有发布此类命令。

第三,虽然存在对不遵守规定的处罚,但据报道,只有一人因囤积黄金而受到指控,当行政命令被认为无效时,该指控被推翻。

为什么今天的货币没有黄金支持?

1933年和今天的一大区别是,黄金不是今天银行的货币。很明显,任何试图重新建立银行体系的政府都不会关心黄金,因为几乎没有人拥有和控制黄金;黄金对银行没有什么帮助。这是一场政治推动的行政命令并将其立法。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是1933年的美国总统,几年前他为了结束大萧条而当选。成功来得很慢,因为他想通过的立法花了很长时间。事实上,重启银行体系的努力可以在政客们通过立法的名义中找到。1933年3月颁布的这项法律被称为“一项法案,旨在为现有的全国银行业紧急状况以及其他目的提供救济”。

行政命令所做的是禁止囤积金币,金条和黄金凭证。白银没有被提及,因为白银在1933年在美国不是货币。该法案将囤积黄金定义为从银行系统中提取超过100美元的黄金,除非持有者有豁免权。

该行政命令规定,系统内的黄金每盎司可兑换20.67美元,或兑换成日后可兑换成美元的黄金凭证,但不能兑换成实物黄金。100美元的兑换上限约为5盎司黄金。以今天的价格计算,同样的金额接近10000美元。

每人最多只能持有5盎司黄金,这意味着一个四口之家可以持有20盎司黄金。通过这种方式,读者可以开始理解,罗斯福希望阻止美国1%的富人推迟重建银行业信心,而这是获得其他99%美国人的信心所必需的。后来,当美国最高法院的四名共和党人就该法案的合法性撰写了不同意见时,该法案的“我们对他们”方面就可见一斑了。

黄金没有被定为刑事犯罪

在1933年,黄金是一种法定货币,但今天并非如此。1933年,人们将黄金货币排除在银行体系之外,因为在经历了5年的崩溃之后,没有人愿意首先信任银行体系。

当时如果担心银行恐慌即将来临,要取出超过5盎司的黄金,因为银行需要这些黄金来防止恐慌。从政府的角度来看,防止银行恐慌始终符合公共利益。

美元为何难逃厄运

由于黄金在今天的银行业恐慌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政府没有理由再次因为这个原因没收黄金。

今天,我们可以用一个类比来解释当时囤积行为的负面影响,那就是现在的对冲基金试图通过裸卖空某只股票来造成崩盘。

1933年,从一家原本健康的银行中去除所有黄金,就像对冲基金今天做空股票的能力一样,因为两者都表现出对系统中的不信任,也会侵蚀其他人对该股票(或1933年银行)的信心。

大家已经可以看出,1933年是美国政府采取的防御性措施,目的是重新注入银行的资金,重新树立人们对已经陷入危机五年之久的银行体系的信心。1933年的法律旨在协助美国政府以牺牲不良行为者为代价来拯救银行系统内的其他行动的成功。

银行业随时间推移的演变

今天的银行体系与1933年截然不同。1933年,美国有数以万计的独立银行,几乎所有银行都是只有一家分行的小运营商。然而,今天只有不到一百家全球银行使用技术而不是通过分支机构为全球提供服务。

那么,关于没收黄金,这种情况会再次发生吗?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印度。2016年印度规定必须向税务部门出示黄金来源证明。否则,将征收75%税和30% 到 60%的税务惩罚。那么美国等西方国家会不会做出类似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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