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募捐资金效应,让爱心善款及时使用到救灾工作一线,经提请县政府和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根据《中共清徐县委办公室 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徐县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资金划拨相关批示和文件要求将资金划拨到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乡镇用于救灾工作。截至2022年3月31日,共计划拨43907425元。

来源:清徐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