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刘友婷 近日,知名自媒体网红“小莎老师”在深圳购买了一处1500万元左右的房产,被指疑似存在“跳单”行为,引发了网友们广泛讨论。“网红跳单”事件背后,实质是房地产中介佣金收取之争。

“跳单”是业内行话,行业普遍性的认识就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的居间服务联系上之后,跳开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以此逃避中介费的支付或少付中介费的行为。“法律明确有关于‘跳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民法典》第965条,即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茂荣告诉《工人日报》记者。

记者了解到,自称被“跳单”的一方是链家中介朱女士。此前她在其自媒体账号发布了其与“小小莎老师”微信聊天截图,指出她为“小小莎老师”提供了中介服务,带对方上门看了深圳宝安区一套房产,还帮助其与业主“谈价”等。然而,最终却发现该客户避开了链家,与业主达成交易,让其质疑对方存在“跳单”行为。

近日,“小莎老师”发布视频解释称,自己看房时找了多个中介,与链家并没有签订任何委托书、协议等,并不存在“跳单”行为,只是选择了一家更便宜的中介。

1月24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文章《我们对“跳单”行为零容忍!》,指出协会已关注此事件进展,如该客户“跳单”行为属实,将被列入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失信客户名单”。协会表示,此事件之所以在极短时间内引起房地产中介行业同仇敌忾,也令公众议论纷纷,是因为“跳单”行为正中业内房地产中介行业千万从业者的痛处。

“网红跳单”事件背后,实质是房地产中介佣金收取之争。张茂荣认为,该事件与2017年“深圳亿元别墅跳单”事件类似,因买家知名度高、物业标的额大引发关注,而持续发酵还与实践中“跳单”情况普遍、中介底层生存困难有关,同时也反映出二手房中介公司之间残酷的竞争关系。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2020年度房地产中介服务状况报告》显示,2020年协会受理行业投诉案例中,资金纠纷占35%,主要为收费项目不明晰、定金纠纷、佣金纠纷所导致。对此,协会认为,涉及定金托管、佣金收取等事项,均应明确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和完成标准,并落实到书面,从而固定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关系,减少由于履约意识不强导致纠纷。

“此事在深圳中介行业引起轩然大波,一方面是因为跳单的积怨由来已久,另一方面则是借助名人效应蹭下热度,再次引发业界和市场关注,希望能得到解决跳单的终极办法。”深圳市不动产运营服务行业协会(筹备组)发展研究部总监徐枫表示,客户当然可以择优选择合适的中介,但是此前上一家中介公司服务产生的必要费用,还是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行为是连续性的,所有的服务都是为最终成交发生,客户在服务过程中抽身而去,必然导致一对一的服务中断,而前期产生的成本,当然应该依据相关情况支付。

“是否按房屋的总价收费,这是收费依据的问题。如果有更好的收费依据,那目前的方式被取代也完全是可以的。”徐枫直言,目前的情况是中介的收费是通过“佣金”表达,而没有菜单式收费,所以一旦交易终结,中介没有收到一分钱,自然愤懑。因此,建议采用明码标价的菜单式收费,减少争议发生。即应该在交易前,就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张贴出来告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