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改进电梯维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市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市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电梯“两项”试点工作),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渝市监发〔2020〕84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市监发〔2021〕74号)、《关于开展电梯检测试点申请单位现场确认的通知》(渝市监机特〔2021〕100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年底前全面实现电梯检验、检测分离”的规定,现就电梯“两项”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一)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区县。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彭水县。

(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电梯。参加按需维保试点的电梯。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一是广泛宣传。各试点区县局要召开电梯“两项”试点工作部署会。全面宣传政策,培训申请流程。2021年前已经开展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工作的区县局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通过试点单位的亲身体验,大力宣传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的积极成效。二是深入调研。各区县局要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听取物业公司、维保单位、业主对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沟通交流,将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将企业的需求摸准摸实,打消开展试点的顾虑。三是强化服务。各区县局要安排专人负责试点工作,要从申请流程、资料准备,到完成公示、正式试点,跟进指导试点申请单位;对企业试点后遇到的相关问题,要及时答疑解惑。

(二)持续推动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一是确认试点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检测机构和外地电梯检验机构,按要求在重庆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上(以下简称平台)申请成为我市电梯检测试点单位,市局进行网上和现场确认后,在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确认试点电梯。成为试点的使用、维保单位可在平台上指定本单位使用管理或维护保养的电梯成为试点电梯;成为试点的检测机构可在平台上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交确认试点电梯申请,使用单位确认后该电梯成为试点电梯。三是明确服务主体。在我市从事电梯检测服务的外地检测机构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协议等应由总公司签订,分支机构不得签订检测合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局要切实认清推进电梯“两项”试点,是提升电梯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具体科室和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局要结合试点工作任务,及时收集汇总试点取得的显著效果,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试点带来“三提高三减少”的明显变化,即:提高电梯维保质量、提高电梯正常运行效率、提高电梯安全使用寿命;减少因停梯保养带来的业主出行不便、减少业主因电梯故障频繁带来的对物业公司的反复投诉、减少因电梯突然停梯需要大修改造而带来的尖锐矛盾。动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社会各方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局将组织政策宣贯和申请流程等专题培训,组织试点单位分享试点经验,定期不定期地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区县局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市局将严格此项工作考核,试点区县局12月15日前在重庆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上没有试点单位及电梯的,视为没有完成试点工作,不予试点加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