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防安全提醒:市民清明期间请注意以下防火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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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文明祭扫,不动用明火,呼吁公众选择献花、植树、网上祭祀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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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当地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烧香点烛;不在禁燃区及山头、林地、公墓等地违规点香烛、烧纸钱、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在家祭拜的,倡导使用电子蜡烛和电子香替代香烛。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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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4
营业场所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落实防火巡查和应急响应措施;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举办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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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外出,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煤气阀,清理阳台、走道、厨房杂物,维护家庭防火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接触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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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车内禁忌存放气体打火机、灭蚊剂等压力罐体容器或者容易引起火灾的物品。车内常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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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炊郊游应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方,注意风向,不要随便丢弃火种,不在林区、草原野炊、烧烤。野炊结束后就近取水将点燃的炭屑等余火彻底熄灭,清理干净周围杂物后再离开,避免发生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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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利用“浙里办”APP的“隐患随手拍”应用进行举报。
编辑:温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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