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林长制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巡林任务,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甘洛县林长制办公室于2022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了《甘洛县林长制工作推进会暨各级林长巡林制度部署会》,会议由县林草局党委书记、局长施业忠主持,甘洛县13个乡镇林业分管领导及林长制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川林长办发〔2022〕1号)、《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长巡林工作的通知》(川林长办发〔2022〕2号)和《凉山州林长制关于印发<凉山州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凉林长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甘洛县林长制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林长制和各级林长巡林制度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
一是压紧压实林长巡林责任。巡林是林长履职尽责的主要方式,通过明查暗访、调研督导、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目前各乡镇各级林长要严格按照省、州出台的五项制度贯彻并落实,认真履行巡林工作职责。
二是严格执行林长巡林频次。原则上,防火期内,国有林草单位林长、副林长及乡级林长、副林长每周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副林长、组级林长每周不少于4次。非防火期,巡林次数递减一次,并形成周报模式,各级林长巡林情况每周一调度报县林长办。
三是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应当建立问题台账并完成整改。各级林长的巡林情况会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乡、村、组、区块四级林长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方面奠定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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