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二拍”是指明代五本著名传奇小说集的合称,包括冯梦龙创作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以及凌濛初创作的《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

这五本小说集辑录了宋元明以来的文言笔记、传奇小说、戏曲、历史故事、以及社会传闻,可谓题材广泛、内容复杂,被称为“现代花边杂志的祖师爷”。

由于“二十四史”记载的是帝王将相的是非成败,罕有平民小百姓生活起居的反映,以至于梁启超在《中国史界革命案》中愤愤而言:“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现代学者,要探讨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的生活面貌和思想感情,往往会从“三言二拍”中找材料。

甚至,某著名教授在央视《百家讲坛》讲古代平民爱情专题,除了随口讲一下《后汉书梁鸿传》里梁鸿和妻子孟光“举案齐眉”的故事,搜肠刮肚,实在无话可说了,最终不得不大引特引“三言二拍”里“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卖油郎独占花魁”等奇异爱情故事来。

谁都知道,“三言二拍”里的故事只是故事,当不得真的。

则该教授眉飞色舞、煞有介事的样子,让人啼笑皆非。

这,应该算得上是中国史学材料的一个悲哀。

话说,公元九世纪的西夏统治者曾在现内蒙古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东南25公里处建了一座城池,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攻占该城,呼为哈日浩特,意即“黑城”。

公元1286年,元世祖忽必烈于黑城设“亦集乃路总管府”,使该城跃居为中原通往漠北的交通枢纽。

但“亦集乃路总管府”的存活时间只有86年。

因为,公元1372年,明朝征西将军冯胜攻破黑城,逼迫当地居民内迁,然后举火焚烧,将城彻底毁弃。

大漠风沙,年复一年,渐渐将废城掩埋。

1983年,文物考古研究专家李逸友率领团队对该城进行考古发掘,在总管府档案室的房址内出土了大量元代和北元初期的世俗文书,包括大量公文和票据、契约、账册、民间书信及少量的西夏和元代佛经。

尽管城池被火烧过,文书被毁严重,但有的案卷的内容还保留得基本完整。

比如其中的《失林婚书案文卷》。

《失林婚书案文卷》由编号为F116:W58的《阿兀向官府呈递的诉状》、编号为F116:W106的《对史外郎贴木儿的取状》、编号为FI16:W185的《对徐典明普的取状》、编号为Fl16:W162的《抵侯李哈剌章的承管状》、编号为F116:W30的《牢房的责领状》、编号为F116:W79的《失林的识认状》、编号为F116:W188的《闫从亮的识认状》、编号为F16:W45的《对失林婚书案的判决结果》共同构成。

这些冷冰冰的文字寂然无声地记录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情节堪比三言二拍,却是真实存在的。

故事的主角是年轻女子失林。

失林是元大都人,于元顺帝至正二十二年,即公元1362年,嫁给了回族商人脱黑尔。

失林的父母认为,回族人属于色目人一类,社会地位接近蒙古人,在做官、免差、纳税等多方面得到政策方面的照顾,而且,商人经济条件好,女儿嫁过去不会吃太多的苦。

但是,失林的父母太天真了。

白居易在《琵琶行》中直言不讳: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

这“守空船”、“江水寒”还是轻的,重的,白居易恐怕还想象不到。

这个脱黑尔是个商人中的商人,倒买倒卖惯了,娶了失林后,觉得里面有升值空间,就转手卖给了另一个回族商人脱黑铁木。

脱黑帖木的生意做得比脱黑尔大,做的是“跨国生意”,不但在大都和岭北行省哈喇之间来回倒卖,还要跨越阿尔泰山,到西中亚回族人的集居地进货。

和脱黑尔相比,似乎,脱黑帖木更有情义一些。

因为,他主动提出要带着失林一起去进货。

失林却认为这里面可能是一场阴谋。

因为,她感觉不到脱黑帖木对自己的爱。

也许,脱黑帖木是个大骗子,他一旦把她带到了岭北或者阿尔泰山以西的回族人的地方,就会当作驱口(奴隶)给卖掉了。

在大都,不乏这样的驱口市场。

失林亲眼看见过驱口的悲惨生活——他们不但没有自由,他们的子孙还要继续为奴。

所以,失林坚决拒绝跟随脱黑帖木到岭北去。

脱黑帖木没办法,就把失林转卖给了另一个回族商人阿兀为妾。

阿兀该年三十岁,是亦集乃路礼拜寺教士所管的回族包银户,资产比脱黑帖木这个“国际商”雄厚得多,家里有妻有妾,还有两男一女3个驱口。

两个驱男是亲兄弟,哥哥叫答孩;弟弟叫木八剌。

驱妇的名字叫倒剌。

这三个驱口主要是为阿兀的妻子服务的。

阿兀家大业大,却也得经常为生意上的事奔波。

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三月,阿兀到岭北做买卖了。

独守空房的失林结识了邻居闫从亮。

闫从亮原来是陕西行省巩昌府巩西县所管军户。至正十九年(1359年),反元起义军攻破巩昌城,闫从亮为躲避战乱,辗转来到了亦集乃路,制造马用的油皮韂出售,成了失林的邻居。

失林家和闫从亮家共用门前的一口井。

在来往打水、洗衣服、洗菜等过程中,失林和闫从亮有了接触,两人慢慢地熟悉了起来。

失林被转卖到人生地不熟,并且离娘家大都有三四千里远的亦集乃路,单身孤寂,跟前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即使阿兀在家,他也是经常对失林进行打骂,还放话说要把失林当驱口卖掉。

认识闫从亮后,失林把他当成了知心人,常常向他倾诉自己的不幸和吐露心中的烦恼。

闫从亮的寂寞孤单也不比失林少。

两人年纪相同,都是二十四岁,一来二去,互生情愫,好到了一起。

当然了,两人渴望的并非眼前的苟且,而是天长地久。

作为一个闯荡过江湖,见过些世面的人,闫从亮想出了一条可以让两人厮守到白头的妙计:即由失林把她与阿兀的婚书偷出来烧掉,然后向官府告状,就说阿兀把良家女子失林作为驱口对待,等官府判阿兀与失林分离后,他就大摆筵席、光明正大地娶失林为妻。

失林认可了此计,并大起胆实施了行动。

不过,失林不识字,她把阿兀存放在家里小木匣的三份文书一起偷出,让闫从亮挑出其中的婚书。

至正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过午,闫从亮到井上打水,失林把偷出的三份文书一起交给了闫从亮。

但闫从亮也不识字,这就为难了。

怎么办?

活人不能让尿给憋死。

闫从亮硬着头皮,他拿这三份文书到街上找了一个名叫贴木儿的史外郎识读。

史外郎看完后,告诉闫从亮,这其中一份是失林的婚书,另外两份是买驱口木八剌、答孩和倒剌的文书,并顺口问了一句:这三份文书是哪里来的?

闫从亮撒了个谎,说是在东街等着买柴火时捡到的。

好心的史外郎就告诉闫从亮,说:“此是人家有用的文字,休要毁坏。”

二十七日,闫从亮把买驱口的两件文书交还给了失林,并约她晚上到自己的住处商量事情。

晚上掌灯时分,失林如约而至。

闫从亮从房檐下取出婚书,经过再三商议、慎重确认,两人共同将婚书投到灶内烧成了灰。

二十九日,到岭北做买卖的阿兀回来了!

也真是巧了。

阿兀在大街上遇到史外郎。

好心的史外郎告诉阿兀,曾经有人找他看过他与失林的婚书,以及他买驱口的两份文书。

阿兀马上有种不祥的预感。

回家捧出红木匣一看,里面的文书已不翼而飞了。

阿兀勃然大怒,一迭声唤来失林,喝问里面的文书哪里去了?

失林小姑娘事前虽然作过千百种应对方式,但事到临头,还是乱了阵脚,颤抖着手,从铺盖里取出两份文书,还如实交待,说:这三张纸我合给了邻居小闫看,但他只还回了这两张。

阿兀又不傻,看少了的是失林的婚书,立马知道这对狗男女肚子里的小九九。他拿着剩下的两份文书急急忙忙地去找在官府做事的徐典。

在城外西南角的礼拜寺,阿兀遇上了徐典。

徐典给出的建议是:把此事告官。

于是,就有了那份编号为F116:W58的《阿兀向官府呈递的诉状》。

亦集乃路官府办案效率很高。

阿兀起诉时间为十一月三十日,案件结案时间是十二月初九日。从上诉到审理结束仅用了十天时间。

总管府官员根据刑房呈报的文件,把原告阿兀、被告闫从亮、证人史外郎和失林都带到衙门。

失林和闫从亮都供认不讳。

最后,官府断决责笞失林四十七下,由阿兀带回严加看管;对闫从亮的判决结果因文字缺失,无从得知。

事实上,此时的元朝政府已风雨飘摇。

这之后的六年,明军攻占了元大都,再过三年,冯胜攻破黑城,放火毁城,彻底废弃了亦集乃路。

则失林和闫从林的命运如何,历史再没留下任何只言片语,却提供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

注:《失林婚书案文卷》的相关文书含《阿兀向官府呈递的诉状》《对史外郎贴木儿的取状》《对徐典明普的取状》《抵侯李哈剌章的承管状》《牢房的责领状》《失林的识认状》《闫从亮的识认状》《对失林婚书案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