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郑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2022年4月4日,我市临猗县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查,确诊病例张某某(男,53岁,临猗县人,临猗警方已另案处理)从外省驾车入运至高速解州出口驶出,作为接收人的郑某某(男,47岁,盐湖区人)与张某某对接后,未按规定执行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外省入盐人员管控的相关规定,造成张某某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有传播新冠肺炎病毒严重危险。郑某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现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运城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积极配合防疫管理,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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